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非婚同居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非婚同居是不为法律所禁止的,无配偶的男女双方自愿、长期、公开共同生活在一起,但又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一种两性结合的方式。简单地说,即是无配偶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以夫妻名义或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行为。那在实际生活中,非婚同居的构成条件有哪些?下面是具体介绍。
一、非婚同居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1、非婚同居的双方必须是无配偶男女两性。同性恋者不能构成非婚同居的主体,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居是违反婚姻法规定的非法行为,不能构成非婚同居。2、双方自愿建立像夫妻一样的生活共同体,但并不具备构成合法婚姻的形式要件。非婚同居的双方应该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建立包括性生活、平常必要的共同的政治经济生活等为主要内容的共同体,但是,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构成婚姻关系。3、同居行为必须是公开的。同居双方是否以夫妻名义相称不影响非婚同居行为的认定,只要同居行为是公开的,不为刻意隐藏的,就能成为非婚同居行为的构成要件。4、同居行为应当持续一定期间。之所以需要非婚同居行为持续一定的时间,是因为这种结合只有持续存在,才能证明其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和“一夜情”等行为区别开来。在法律规制非婚同居行为的国家,都要求当事人的行为持续一定的期间才能获得非婚同居规则的使用,而且这一期间不能有明显的间断。
二、构成非婚同居的条件有哪些

1、内部关系方面
就人身关系而言,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身份关系,也没有法律认可的其他身份关系。就财产关系而言,非婚同居双方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对同居期间财产归属和使用进行约定。当发生财产纠纷时,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处理。(1)对于同居关系中的财产纠纷,具体分割财产时,应招股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分割。(2)解除以夫妻名义非婚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3)解除以夫妻名义非婚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4)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属于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2、外部效力
在解除以夫妻名义非婚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至于非婚同居当事人与第三者之间,可能在其他方面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该意见没有提及。
3、亲子关系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非婚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由于其父母没有合法婚姻关系而被称为非婚生子女。婚姻法第25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是否具备婚姻的形式要件是非婚同居和合法婚姻的最关键区别所在,也就是说,是否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得到社会的承认,是区分两者的决定因素。关于非婚同居的构成条件有哪些,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怎么确定
      男女要是未婚同居,所生下的子女一般就属于非婚生子女。虽然此时男女之间的关系是不合法的,但此时该对子女履行的义务还是要履行的。那么您知道要是男女解除同居关系的话,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该怎么确定吗?以下是具体介绍。由于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法律地位平等,所以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方法与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方......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全文?
      在国家赔偿法出台后不久,我国最高法就制定了相应的司法解释,即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其中对国家赔偿法在审理过程中的适用做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的全部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为正确适用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怎么进行抚养权公证?孩子抚养权公证流程是什么?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因此,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


·抚养和扶养的区别有哪些
      抚养和扶养的区别有哪些生活中,对于抚养与扶养是很多人都分不清楚的,甚至还有人因为混乱而胡乱使用这两个词,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那么您知道抚养和扶养的区别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抚养和扶养的区别有哪些一般说,抚养就是“保护并教养”。抚养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并且是长辈对无行为能力人(主......


·怎么确定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时间
      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但有时候对于成年子女来讲,父母也是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的。那么您知道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时间具体是多久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时间是多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给付的时间存在以下情况:(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一般应至子女......


·无证驾驶撞死人需判几年
      无证驾驶撞死人需判几年无证驾驶本身就是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此时极其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对他人造成伤害,甚至还有可能导致他人的死亡。那要是无证驾驶撞死人需判几年呢?此时构成了交通肇事罪,那么就会按照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进行处罚。《中华人......


·上市公司暂停股票上市的情形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二)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怎样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


·劳动合同纠纷怎样解决?
      劳动争议当中有一种是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很显然这类纠纷主要就是围绕劳动合同展开的。而具体在处理这类纠纷的时候,当事人也要注意方式方法,那到底劳动合同纠纷怎样解决才好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了解。劳动合同纠纷处理的办法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劳动......



·交通事故律师:乘客开车门撞伤他人应该承担责任吗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若乘客在到达目的地下车开车门时不小心撞伤他人乘客应该承担责任吗?吴丁亚律师带您了解。        乘客......


·保定离婚律师李庆成功代理离婚纠纷上诉一案
      保定离婚律师李庆成功代理离婚纠纷上诉一案    作者:李庆律师 时间:2013年06月01日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河北王笑娟律师事务所接受被上诉......



·南京讨债
    南京讨债律师为个人和企业解决各类疑难债务纠纷经验,代理诉讼、非诉讼风险代理等方法,为企业提供专业、务实、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建立建全信用管理体系、制定科学的信用政策、提高应收帐款管理水平、管理逾期应收帐款,从而协助企业......


·苏州律师提醒:讨债公司必须合法运营!
    苏州律师提醒,目前市面上的一些所谓“职业讨债人”、“苏州讨债公司”均是违法存在的,合法讨债应该求助于专业讨债律师。市民如果发生类似经济纠纷,一定要走法律途径,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寻求“黑社会”的帮助而采取不正当手段讨要债务,否则很容易让不......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登记?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有哪些?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登记?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有哪些?股权质押也就是将股权进行抵押,股权是一种权利,因此进行股权质押的时候是需要进行备案登记的,并且登记之前需要准备相关的文件材料才能去进行股权质押登记,接下来关于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登记的有关内容由我......


·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4万条怎么处罚?
      在就医或者是上学时,我们经常会填写关于自己的信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证明我们是合法的公民,才能享有属于自己权利。但是在填写信息时,如果被有心人利用,轻则损失钱财重则还会导致牢狱之灾。而且,人信息的泄露往往与内部人员有关,如果他们非法侵犯公民个......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有哪些
      所谓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在实践中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有哪些?触犯了此罪的又该如何进行处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构成信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非婚同居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关于信用卡的问题
·法院判决划分比例是怎样划分
·检举贪官并伏法有报酬吗?
·借钱不还,别人借我的钱已经过了条子上的日期半年了
·一员工右侧第一根肋骨骨折能算伤残吗
·签字和盖章是不是必须是书面而且是手写的
·句容边城镇拆迁
·我们几个2014在内蒙干工地的工资,欠条打了时间是20154月30号到期,超出一
·你好,我咨询一下,身份证被他拿去代款,但人死了,这怎么办
·2018年8月10号同事借了我3000元钱,多次向他要,一推
·马律师你好。我弟高中,下晚自*的时候小跑了。在校内跟对面一个
·婚姻,事务


推荐律师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你好,我想咨询关于信用卡的问题
·法院判决划分比例是怎样划分
·检举贪官并伏法有报酬吗?
·借钱不还,别人借我的钱已经过了条子上的日期半年了
·一员工右侧第一根肋骨骨折能算伤残吗
·签字和盖章是不是必须是书面而且是手写的
·句容边城镇拆迁
·我们几个2014在内蒙干工地的工资,欠条打了时间是20154月30号到期,超出一
·你好,我咨询一下,身份证被他拿去代款,但人死了,这怎么办
·2018年8月10号同事借了我3000元钱,多次向他要,一推
·马律师你好。我弟高中,下晚自*的时候小跑了。在校内跟对面一个
·婚姻,事务

热门城市

·安顺律师
·
海西律师
·
自贡律师
·
双河律师
·
临夏律师
·
乌兰察布律师
·
和平区律师
·
赣州律师
·
绥化律师
·
通辽律师
·
台中律师
·
黄山律师
·
吉林律师
·
贺州律师
·
赤峰律师
·
景德镇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