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
违约金条款还有效吗? 一、
合同无效,
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
无效
合同中关于
违约金条款,是先有约定,违反约定才会适用本条款追究
违约责任,现在“约定”无效了,不存在
违约的情形,那么自然也就不可能适用本条款。无效
合同自始无效,
违约条款在无效
合同中也自始无效,只能要求造成
合同无效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赔偿责任。
二、
合同无效时,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
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
合同无效返还由该
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但
违约金条款并不是结算和清算条款,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意思是有关报酬、费用等方面如何计算的问题。 同时,
违约金条款也不是争议解决条款。争议解决条款是指
合同中约定的,如果双方发生争议,是选择仲裁还是诉讼等。
三、
合同无效与
违约责任的区别
从
合同法的角度来说,
合同无效与
违约责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制度。因为
违约的前提是
合同有效,
违约指的是违反有效
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后果,只有在
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才能够存在
违约。如果
合同是无效的话,这个
合同根本就不存在了,也就谈不上
违约。
违约金是
违约责任形式,
合同无效,
违约条款作为从
合同也无效,所以不能判决承担
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第58条规定: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后,因该
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
合同无效的救济方式就是返还原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不存在赔偿
违约金。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一规定可以认为是对无效
合同标准的高度概括,是判断一个
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定标准,如果
合同无效,则
违约条款在无效
合同中也自始无效,只能要求造成
合同无效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赔偿责任,简单的说也就是
合同无效
违约金条款也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