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管辖权异议拖延时间的表现及应对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管辖权异议拖延时间的表现及应对

管辖权异议是在法院正式立案后,进行案情答辩时候提出的,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如果对管辖权有异议,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当下,在民事案件中滥用管辖权异议拖延时间,阻碍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的现象越来越多。那么,滥用管辖权异议的主要表现有哪些?要怎样解决呢?


一、实践中滥用管辖权异议拖延时间的主要表现

1、缺乏正当理由,具有明显的滥用权利意图

具体的表现可以归纳为:

“无中生有”型:在与法官沟通时,有些当事人明确表示其明知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却以公司经营困难,需要时间周转等种种借口为由,坚持提出管辖权异议;有的异议理由明显与事实、法律规定不符;同类案件此前已在受诉法院进行过审理,经过一、二审法院确定受诉法院有管辖权,在管辖问题已非常明确的情况下,当事人依然提起异议;有的合同纠纷中,合同中存在“协议管辖”条款,但发生纠纷后被告仍提出管辖权异议。

“釜底抽薪”型:当事人在一些合同纠纷案件中,采取否认合同存在的方式,釜底抽薪,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本院审理的一起涉外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提管辖权异议的理由就是双方根本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然而,原告提交的证据《工业品买卖合同》及收款收据上均盖有被告单位的公章,这就要求在管辖阶段对公章真伪进行鉴定。

“虚构事实”型:为了提出管辖权异议,被告经常故意编造能支持异议成立的理由,比如个人户籍地址变更、企业住所地变更或被告早已不在住所地居住、企业实际经营地点与工商机关登记的营业地并不一致等理由,且没有提交任何证据证明上述事实。

“以偏概全”型:受诉法院依据多个管辖权依据之一取得管辖权,当事人又以其他管辖权依据提出异议,在选择性管辖的情况下以偏概全。例如,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在其中一个法院受理后,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将案件移送至另外一家法院管辖。

2、不提供或提供很少的理由和证据

一般的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通常对自己的主张会积极举证。但是在滥用管辖权异议案件中,很多异议人仅向法院递交管辖异议申请书,却没有提供证据进行佐证。还有的被告在提出异议和上诉时根本不露面,仅将一纸申请邮寄至受诉法院,法院要与其取得联系都困难,更遑论提交证据。在被告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中,被告仅陈述受案法院无管辖权,为何没有管辖权的原因则无只言片语,也没有任何事实及证据,甚至仅提出请求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3、人为造成送达困难,拉长诉讼周期

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为了达到拖延诉讼的目的,通过各种手段尽可能地将诉讼时间延长。特别是利用了送达环节,与法院玩起了“猫捉老鼠游戏”。由于法律对送达方面有较为严格的规定,送达程序不按规范完成则不能结案,当事人利用了这一点来达到拖延时间的目的。有的当事人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法院邮寄管辖异议申请书,且在邮件中并不注明联系人、电话等,造成法院难以联系到异议人,无法收取诉讼费。有的当事人故意更换办公场所等导致文书无法送达。例如,某企业在收到法院邮寄的起诉状后搬离办公场所,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送达后再次变更住所,上诉驳回后又行变更。法院每次送达法律文书前都需要原告先去调査该被告住所;一审开庭,该被告没有到庭,也没有签署送达确认书。还有的被告公司拒不向法院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手续材料,人为给案件进程设置阻碍。

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都会针对一审裁定继续提起上诉,并通过在答辩期最后一天提出管辖权异议、在上诉期最后一天邮寄出上诉状(即答辩期第15日提起管辖权异议,收到驳回裁定后第10日提起上诉)以及在提交上诉状后不及时提交其他手续材料等一系列手段“用足”法律规定的各种期限,进一步拖延诉讼。

二、解决滥用管辖异议问题的思路

在立法层面,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尽可能地阻却当事人利用制度漏洞拖延诉讼;在司法实践层面,应通过具体举措来提升管辖异议案件审理和移转的效率,尽量避免诉讼进程被拖延。

(一)完善立法的建议

通过完善法律的相关规定,为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请求司法保护提供较为全面的实体法依据和严密完备的程序保障。

1、对异议主体进行限制

提出管辖权异议及上诉的当事人主体必须适格。一般情况下,原告和第三人均不得提出。因为受诉法院是原告所选择的,不应再赋予原告管辖权异议权。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问题的回复》中有明确解释,第三人亦不应成为异议主体。在多被告案件中,任何被告不得为其他被告提起管辖权异议,或者对驳回其他当事人异议之裁定提起上诉。法院对部分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进行裁定,即是对整个案件的管辖进行判断,裁定书的效力及于其他当事人。

2、对异议条件进行限制

对提起管辖权异议申请和上诉的形式条件进行必要限制,从源头上减少借提起异议拖延诉讼的可能性,排除不合理的申请,提高诉讼效率。应明确规定被告在提出管辖权异议时,必须在申请中写明其提出异议的事实、理由以及法律依据,一并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如被告是以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法人的主要营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暂住证、当地政府基层组织出具的证明等。

3、简化救济途径

2012年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错误不再作为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事由。管辖权异议的救济途径包括异议、上诉,整套救济程序耗费的时间仍非常长。要避免当事人恶意利用程序拖延诉讼,救济途径必须要力求精简。

4、缩短程序中的相关时限

缩短审判期限,降低异议人的可期待利益是遏制滥用权利的有效途径。一审期间,经审查管辖权异议不成立的,应在收到申请后15日内裁定驳回。压缩上诉期限,对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期限定在5日内。同时,简化管辖异议裁定书的撰写格式要求,减少承办法官处理管辖案件的时间周期。二审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应采取速裁方式审理,经审查认为上诉人提起上诉的理由明显不成立的,应在立案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驳回上诉裁定。二审法院应在裁定作出后立即通知一审法院承办法官,并在3日内完成退卷工作。尽可能缩短移送卷宗的期限,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提起上诉的,一审法院在发送上诉状副本后即可移送卷宗,案卷移送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5、建立全面有效的惩戒机制

(1)改革诉讼费收费标准,增加异议人的诉讼成本和诉讼风险。

(2)建立损害赔偿责任制度。

(3)适当处以罚金。

(二)司法中的规制

法律的完善是漫长的过程,滥用管辖异议权的情形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全消除。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内,遏制滥用管辖异议权的最直接办法就是通过压缩审理周期,简化交接流程,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举措包括:

1、严把立案审查关

尽量从源头减少管辖权有关的争议。对于在本院立案的案件,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立案的规定结合省高院关于立案的具体要求,认真审查原告提交的起诉材料,正确判断本案的管辖权,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及时通知原告,并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建立相应的快速解决机制

法院应在符合民诉法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更加具有操作性的《关于加强管辖权异议处理的若干意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坚持快审、快裁、快移送,不给相关恶意当事人通过合法程序获得非法利益的机会

3、加强管辖合议庭专业化建设

中级法院的管辖合议庭负责辖区管辖异议上诉案件的审理工作,在统一审理尺度,提高审理效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管辖合议庭应进一步加强自身的专业化建设,保证高质量、高效率地审结管辖案件,同时对上诉移转和退卷工作提交重视,做好法官和书记员的工作衔接,最大限度地减少辖区内滥用管辖权拖延诉讼情况的发生。

4、加强上下级法院的沟通协调

上下级法院的沟通协调对于提高审理效率,减少滥用管辖异议有重要作用。由于管辖案件一审是由基层法院的不同审判庭审理的,不同法院、不同审判庭之间的法官对一些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问题把握尺度不一致,容易出现同类问题处理结果不同的情况。特别是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后,当事人容易提出质疑。通过集中授课、疑难问题研讨等形式,及时统一裁量尺度,维护司法公信力,确保管辖权异议案件审理进程更加顺畅。

5、加强法律职业道德建设

基于法律专业人士在滥用管辖异议权中所起到的特殊作用,可以尝试向司法管理部门提出司法建议。通过展示调研结论,用典型案例和有力数据说话,向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说明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要求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代理行为,处分恶意滥诉。当然,从根本上讲,滥用管辖异议权的彻底根治还有赖于整体法治环境的改善和全民法治观念的提高。要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培养民众树立起以诚信诉讼和文明诉讼为荣,以恶意诉讼和滥用诉权为耻的法治观念和行为准则。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利用管辖权异议拖延时间,一方面,可以为处于不利地位一方的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时间来寻找新的证据,另一方面,却也阻碍了案件的发展,对此现象,需要法律部门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压缩审理周期等具体举措来尽量避免管辖权异议拖延时间,以加快诉讼进程...

·还没有文章
·东莞市征地拆迁补充标准有哪些内容?
      东莞市征地拆迁补充标准有哪些内容?东莞市征地拆迁补充标准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拆迁管理,根据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府[2002]22号)和《东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特制定房屋......


·提起民事诉讼证据保全条件是什么?
      提起民事诉讼证据保全条件是什么?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有可能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对证据进行保护,以保证其证明力的一项措施。证据保全的意义在于保护证据,使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材料不因有关情形的发生而无法取得,以此来满足当事人证......


·签订分居协议有什么用途
      生活中有不少夫妻在分居之前会先签订一份分居协议,这样能够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对自身利益也是一种保障。那么签订分居协议有什么用途呢?而分居协议又包括了哪些内容?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签订分居协议有什么用途(一)缓解家庭矛盾,避免草率离婚。分居......


·虐待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虐待罪的定义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具有虐待行为且达到情节恶劣。这里所说的“虐待”,具体是指经常以打......



·盐城市债权债务律师,处理民间借贷、工程款、经济合同纠纷等
      盐城债权债务律师代理债权债务方面的诉讼与非诉讼业务、债权债务纠纷、风险防范等法律服务,为当事人追索合法权益、避免各种经济损失。盐城债权债务律师提供:民间借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欠款纠纷、经济合同纠纷、房产物业纠纷、交通工伤事故赔偿、刑事......


·广东省深圳市各区看守所地址、电话、导航
      深圳市..看守所地址:深圳福田区梅林路与梅深路交界。电话:0755-84462727。附近公交站“梅林三村站”,深圳市..看守所和深圳市第二看守所是在一起的,都在公交站“梅林三村站”旁800米左右的地方。深圳市第二看守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公安街......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电话、刑警大队电话是多少?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刑警大队电话号码是多少?怎么联系?最新电话号码大全。提供江苏省看守所电话、南京市一看、二看、三看、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的看守所电话等,南京刑事律师......


·玉环县看守所
    玉环县看守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玉城街道前山头村,是“一级看守所”,是玉环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玉环县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聘请律师去玉环县看守所会见家属亲人、了解案情、取保候审、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争取从轻处理、维护犯罪嫌......



·合同债权有哪些
      合同债权有哪些权能合同债权作为财产权利,他主要有请求履行的权利、接受履行的义务、请求保护债权、处分权能。合同债权是要当事人双方之间订立有效合同关系而存在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合同债权权能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什么......


·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什么构成特征?
      行为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是很容易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此时,要是情节严重的话,那么法律就会从重处罚。不过在进行处罚之前,还是应当先了解清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什么构成特征,下面我......


·离婚是否必须去法院
      有的人受电视剧的影响,认为只要夫妻离婚的,就必须要去法院打官司,不然的话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究竟夫妻离婚是否必须去法院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是否必须去法院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有的心平......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管辖权异议拖延时间的表现及应对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临时工出了工伤怎么办
·您好,潘律师。我想请问一下,在2019年2月15日时我借给同
·怎么去鲁宁监狱
·你好我在广西藤县工地施工时从凳子上摔了一跤!导致受伤老板和公
·能不能查到我朋友在哪个监区几号分区
·老婆17点下 23点突发性脑出血,可以找公司承担医疗费用san
·关于劳动合同,请问劳动合同正式应该为一式几份?
·律师,您好。我同学怀了他男朋友(是她男朋友出差到我们学校这边的时候,他们认识的)的孩子。这个男的,
·我在XX打工,是干工地的,现在要回家了,帐也算了05000,该怎么办呢san
·父亲在煤矿上有套房,去城里买房是算两套吗
·女方要离婚,但是她已个月没有照顾看管小孩的一切的,离了婚小孩还可以判给她吗判给她
·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与一辆轿车相撞


推荐律师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临时工出了工伤怎么办
·您好,潘律师。我想请问一下,在2019年2月15日时我借给同
·怎么去鲁宁监狱
·你好我在广西藤县工地施工时从凳子上摔了一跤!导致受伤老板和公
·能不能查到我朋友在哪个监区几号分区
·老婆17点下 23点突发性脑出血,可以找公司承担医疗费用san
·关于劳动合同,请问劳动合同正式应该为一式几份?
·律师,您好。我同学怀了他男朋友(是她男朋友出差到我们学校这边的时候,他们认识的)的孩子。这个男的,
·我在XX打工,是干工地的,现在要回家了,帐也算了05000,该怎么办呢san
·父亲在煤矿上有套房,去城里买房是算两套吗
·女方要离婚,但是她已个月没有照顾看管小孩的一切的,离了婚小孩还可以判给她吗判给她
·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与一辆轿车相撞

热门城市

·广元律师
·
林芝律师
·
重庆律师
·
抚顺律师
·
吉安律师
·
咸宁律师
·
潍坊律师
·
榆林律师
·
贺州律师
·
深圳律师
·
保山律师
·
北碚区律师
·
上海律师
·
铁门关律师
·
宿州律师
·
临夏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