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仲裁是否适用证据规则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劳动仲裁是否适用证据规则仲裁前置,是劳动争议的一大特点,这也导致了劳动仲裁的数量居高不下,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升,遇争议去仲裁已经成为大众性选择,那在劳动仲裁中需要注意什么,劳动仲裁是否适用证据规则,下面由我们带着您认识一下劳动仲裁。一、调研分析调研显示,在仲裁阶段化解的劳动争议,多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而在仲裁阶段作出实体裁决的案件,绝大部分进入到诉讼程序。诉讼的结果是:仲裁裁决内容被判决内容大比例地推翻。这不仅有损劳动仲裁的权威性,也是对仲裁和诉讼资源的一种浪费。根据该调研报告,仲裁和诉讼程序中的证据规则不一致,是导致劳动仲裁和审判结果不一致的重要原因之一。二、法律规定民事诉讼实行举证时限制度。当事人如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逾期提交的证据,法院不组织质证。然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仲裁中是否实行举证时限制度没有作出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九条赋予了仲裁委员会指令当事人提供证据期限的权力,该条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则的规定仍有较大差异。首先,该规定并未明确指令的期限至少应该是多少天;其次,对在指令期限内不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并未明确;第三,如何处理当事人在仲裁中未提交而在诉讼中提交的证据,该规则也并未明确。对于这些问题,该规则用第二十二条规定,该规则未规定的,参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三、证据规则的适用仲裁程序中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及陈述自认情况在诉讼程序中还是否具有效力,目前还没有法律规范的明确规定。实践中的做法是仲裁中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不能视为是诉讼中已经提交的证据,当事人仍应进行重复举证;当事人在仲裁中没有提交的证据,在诉讼中可以作为新证据提交,法院仍然组织质证。这相当于在一次纠纷处理程序中给了当事人两次举证质证、陈述自认的机会。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劳动仲裁同样适用证据规则。当事人在进入诉讼程序后一般都会隐匿在仲裁程序中发现的对自己不利的证据,改变对自己不利的陈述,甚至于举出与仲裁中己方陈述相反的证据。当事人利用第二次举证机会反言、翻证的不诚信行为,不仅妨碍了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也增加了仲裁和审判结果不一致的比率。劳动仲裁机关办案的办案规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而法院适用的证据规则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为统一在劳动争议案件方面适用的证据规则,故较为合理的办法是由二者共同制订证据规则,并由劳动仲裁机关和法院统一适用。经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对于劳动仲裁是否适用证据规则有了一定的认识,劳动仲裁确实是有自身的证据规则的,这也坐实了劳动仲裁适用证据规则。但其规则与诉讼证据规则又是不尽相同的,这主要源于它们的制定主体不同,故在实践中是会发生一定的冲突的。这也提醒我们,在遇到劳动争议时,一定要同时了解仲裁规则和诉讼规则,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违约有什么特点
      作为劳动者,可能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会出现一些违约的情况,不管是劳动者一方违约,还是用人单位违约,此时都应该对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就劳动合同违约来看,也是具有自己的特点的,那到底劳动合同违约有什么特点?详细内容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劳动合同违约有什么特点(一)当事人实施了不履行劳动合......


·公路设计征地拆迁的前期工作有哪些?
      公路设计征地拆迁的前期工作有哪些?一、进行公路用地申报,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公路设计用地图纸必须经专家和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如果涉及到林业或其它特殊用地须经林业和其它相关部门批准。只有公路用地的相关手续符合政府征地拆迁的有关规定后,才能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办理公路用地手续的程序为:1、将公路设计用地......


·退休返聘解除合同赔偿要求合理吗?
      退休返聘解除合同赔偿要求合理吗?退休返聘解除合同赔偿作为一种特殊的工作形式,有明显的优缺点,长期以来在工伤保险、加班补偿、劳务解除等方面也常常有纠纷,那么退休返聘解除合同是否有赔偿呢?在这里,我们将通过分析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解答这一问题。一、什么是退休返聘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


·如何鉴定工伤,需要什么程序
      如何鉴定工伤,需要什么程序工伤鉴定是工伤事故处理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它关系着劳动者最为关系的赔偿问题。那么劳动者应该如何进行工伤鉴定呢?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一一介绍。1、鉴定申请(1)、职工或其单位对省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省劳动保障......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工期 工期是如何确定的 一、如何保证建筑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工期工期是如何确定的一、如何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工期工期一般是以定额来确定的,是经过科学测定的合理工期。二、相关管理规定?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


·哪些不可以算交通事故
      说到交通事故,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那是不是只要在道路上出现了碰撞事件的,就会统一认定为交通事故呢?其实,我国相关法律中对交通事故是做出了规定的,那究竟哪些不可以算交通事故?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哪些不可以算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是......


·不得发放贷款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发放贷款的情形有哪些一、不得发放贷款的情形有哪些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一)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四)建设项目按国......


·外资企业股权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
      外资企业股权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外商投资公司股权变更审批、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材料(商务部门):1、必须提交的基本材料:(1)企业申请(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2)股权转让协议书;包括以下内容:①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


·仓单质押的条件有哪些
      仓单质押的条件有哪些一、仓单质押的条件有哪些仓单是保管人收到仓储物后给存货人开付的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除作为已收取仓储物的凭证和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外,还可以通过背书,转让仓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或者用于出质。申请条件1、申请人是具有一定......



·盐城律师办理一起买卖合同案的思考
      我代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原告某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单甲方)提供给被告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PP膜组件,甲公司负责安装调试,由于质量问题最终未能安装调试成功,后甲方起诉乙方,要求支付货款,经法院调解甲乙双方调解结案,该案中我代......


·徐州市看守所家属会见探视须知
      亲属拘留徐州市看守所后,满足一定法律条件,家属可以探视,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一、已决在押人员的会见必须在.向看守所送达该在押人员的有关执行法律文书之后。二、已决在押人员投送监狱前,允许其直系亲属会见一次,其亲属会见时必须持有法......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位于秦淮区红花街道广洋社区罗家场,位置比较偏辟,周围都是农田菜地,可以从大明路进去,或者从南边岔路口宏运大道向北进去,大约2公里左右,如果需要刑事律师帮助,可以联系律师帮助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律师专业代理交通事故纠纷、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索赔。南京专业交通事故索赔律师,在交通事故赔偿领域有独到的经验,尤其是交通保险理赔,提供交通事故诉讼,交通事故损害索赔,可成功后收取律师费......



·商场顾客摔伤谁负责?在线咨询 >商场顾客摔伤谁负责?
      商场顾客摔伤谁负责?商场顾客摔伤谁负责?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应尽安全保障义务,否则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第2款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


·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定罪是怎样的
      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定罪是怎样的?一、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定义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


·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随着车辆的增多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也逐年的在递增。为了稳定社会治安,让广大群众有一个良好的道路运行环境,国家出台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新办法的出台也是为了使法律更加贴近人们的生活,很多人可能会问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劳动仲裁是否适用证据规则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合伙办工厂,合伙人不公开财务,也不分配利润,我想退出
·2周住院女方户口没有迁过来女方有买医保可以报销住院费用
·摩托车没有过户可以上高速吗
·我想咨询一下,因为卖淫第一次人是否关在拘留所,然后处罚多少天
·什么叫债权?,我正在办理协议离婚
·请问农村坟暮填地有规定没
·和本单位签劳动协议改为和劳务公司签协
·公司单方面立即裁人的赔偿金和补偿金如何算
·在哺乳期单位不续签合同,让离职,应该要求怎样的赔偿
·现在我的母亲想改名需要到哪里去办理
·关于刑事问题,13年前别人欺负了家人人身安全而今发现了将那人的腿打断终身残废我将
·公司老板拖欠员工工怎么解决??


推荐律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合伙办工厂,合伙人不公开财务,也不分配利润,我想退出
·2周住院女方户口没有迁过来女方有买医保可以报销住院费用
·摩托车没有过户可以上高速吗
·我想咨询一下,因为卖淫第一次人是否关在拘留所,然后处罚多少天
·什么叫债权?,我正在办理协议离婚
·请问农村坟暮填地有规定没
·和本单位签劳动协议改为和劳务公司签协
·公司单方面立即裁人的赔偿金和补偿金如何算
·在哺乳期单位不续签合同,让离职,应该要求怎样的赔偿
·现在我的母亲想改名需要到哪里去办理
·关于刑事问题,13年前别人欺负了家人人身安全而今发现了将那人的腿打断终身残废我将
·公司老板拖欠员工工怎么解决??

热门城市

·东营律师
·
房山区律师
·
晋中律师
·
安庆律师
·
长寿区律师
·
六安律师
·
非洲律师
·
中南美律师
·
石柱县律师
·
徐州律师
·
四平律师
·
津南区律师
·
佳木斯律师
·
河北律师
·
汕头律师
·
柳州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