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
离婚,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每天都有夫妻办理
离婚,但此时有的是去民政部门办
离婚手续,而有的则是去法院办理。究竟哪种方式才是对的呢,换言之,我国规定的
离婚的方式有哪些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离婚有两种方式:
1、行政方式,即协议
离婚,夫妻签订
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诉讼方式,即诉讼
离婚,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
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应该通过到法院
起诉的方式来解决。男女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
二、夫妻
离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协议
离婚
夫妻双方对
离婚与否、孩子的抚养问题、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全部达成一致,可以双方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
离婚。
办理
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
在双方对
离婚完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如果因长期在外工作的原因,不便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离婚,可以参照诉讼
离婚的方式在长期居住地法院提
起诉讼
离婚,一般法院会有相应的简便操作方式,针对这种一致的情况,一般当天可以办理完毕。
(二)诉讼
离婚
无论是对是否
离婚还是孩子
抚养权、财产分割哪一方面无法达成一致,一般都无法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只能由一方到法院
起诉离婚。
至于到何地法院
起诉则是很重要的问题,此类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住所地指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至
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也有例外,如下列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
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
1、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2、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
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
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
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到底
离婚的方式有哪些?我国法律中规定的
离婚的方式主要就是两种,即协议
离婚与诉讼
离婚。不过您要注意,在诉讼
离婚的时候,需要先进行调解,而此时就有可能调解
离婚。因此,有的人又认为,其实我国的
离婚方式是包括了三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