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
违约怎么追究
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比较常见的就是一方出现
违约的情况,当然也有双方
违约的时候。就前一种情况来看,要是对方
违约的话,此时该守约方该怎么追究
违约责任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
合同有约定
违约金条款的。
法条链接:《
合同法》第114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
违约时应当根据
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
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
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
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
违约金的,
违约方支付
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
1、增加后的
违约金不得超过实际损失。
2、当事人约定的
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二、约定了定金条款的。
《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
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
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
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比例不能超过
合同总金额的20%。如果在
合同中规定定金的比例超过了20%,那么超过的部分不能起到定金的担保作用,只能算作是预付款,但20%以内的部分还是有效的。
合同中既没有约定
违约金,又没有约定定金的,可以主张赔偿可得利益损失赔偿。
《
合同法司法解释三》第29条的规定:买卖
合同当事人一方
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主张赔偿可得利益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主张,依据
合同法第113条、第119条、本解释第30条、第31条等规定进行认定。该条款规定的是因一方
违约造成可得利益损失的相关规定。
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
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
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
合同一方订立
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
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合同法 》第119条:当事人一方
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
违约方承担。
本解释第30条:买卖
合同当事人一方
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
违约方主张扣减相应的损失赔偿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解释第31条:买卖
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
违约而获有利益,
违约方主张从损失赔偿额中扣除该部分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方要是在
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有
违约行为的,理所应当承担想要的
违约责任。我国规定的
违约责任,包括了支付
违约金、继续履行等等。当事人可以先根据
合同当中关于
违约的条款规定,来追究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