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者工资标准是什么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义务是为用人单位工作,而相对的他(她)的权利就是向用人单位索要工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工资标准是什么呢?此外,在实践中,若工资低于标准单位要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劳动者工资标准是什么
  
  1、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约定工资及其支付周期、支付日等内容。
  
  2、实行年薪制或者按照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应当每月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部分工资。不得拖或者克扣。
  
  加班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3、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在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六个月。
  
  工资支付日遇法定休假节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支付。
  
  4、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在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六个月。
  
  工资支付日遇法定休假节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支付。
  
  5、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五日;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长五日以上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6、员工工资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7、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应当制作工资支付表。
  
  (1)工资支付表应当有支付单位名称、工资计发时段、发放时间、员工姓名、正常工作时间、加班时间、标准工资、加班工资等应发项目以及扣除的项目、金额及其工资账号等记录。
  
  (2)工资支付表至少应当保存两年。
  
  工资支付表应当包括支付日期、支付周期、支付对象姓名、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劳动者签名等内容。
  
  (3)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时应当向员工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清单,并由员工签收。工资清单的内容应当与工资支付表一致,员工对工资清单表示异议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答复。
  
  8、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员工本人。
  
  (1)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委托银行发放的,应当将工资存入员工本人账户。
  
  (2)用人单位以现金形式支付员工工资的,应当由员工本人领取,并在工资支付表上签收。员工因故不能亲自领取工资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但应当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员工死亡的,工资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领取。
  
  9、用人单位以周、日、小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其工资折算按照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每月平均工作二十一点七五日计算。
  
  10、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11、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并予以公布。
  
  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后,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支付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工资低于标准要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这导致工资纠纷成为了当今最普遍的纠纷之一。当您遇到工资纠纷时,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一起对抗强势的用人单位,解决您的工资问题。
  
  ...

·工伤鉴定由谁申请才行?
      现如今,工作中工伤的发生会带来随之产生的诸多问题,其中申请工伤鉴定是工伤鉴定的基本前提,它主要就表现为获得工伤鉴定的资格,以便日后受伤职工完成相应工伤鉴定流程,得到赔偿,工伤鉴定由谁申请、它的主体是谁常是您困惑的问题。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由谁申请?一、工伤认定由谁申请......


·用人单位要是要求员工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并且因此签订了相应的
      用人单位要是要求员工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并且因此签订了相应的保密协议的话,那么双方需要按照约定以及法律的相关规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但要是出现一方违约的话,另一方可以主张违约金。不过保密协议违约金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保密协议违约金是多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未成年人能签劳动合同吗
      近年来,我国劳动者年龄呈现越来越小的趋势,其中十六七岁就外出打工的情况比较多。我们知道要是未满18周岁的话都属于未成年人。那在法律上,未成年人能签劳动合同吗?这就要看,未成年人有没有劳动的主体资格了。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未成年人能签劳动合同吗劳动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如何进行劳动关系积极处理?
      下岗职工是否与国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是企业是否减下人来,解决其冗员问题的一个标志,关系到国企改革的成败。而劳动关系对职工来说,又是他们与企业之间的全部利益所在。因此,我们要将劳动关系积极处理,确保社会的稳定。但是如何积极处理劳动关系呢?一、充分考虑下岗职工的情绪和......


·重大责任事故罪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条件是什么?
      重大责任事故罪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条件是什么?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首先是一种民事诉讼。也就是说,这种诉讼活动所要解决的问题性质是民事损害赔偿。在实体法上应当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在程序上,除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商业信用条件有哪些,商业信用的形式?
      商业信用条件有哪些,商业信用的形式?商业信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往来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以信用为基础的应付性质的资金往来。商业信用涉及的知识内容有商业信用的成本、形式、条件等内容。那么,商业信用条件是什么,下文将会针对于相关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商业信用是社会信用......


·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犯罪构成其实也就是构成要件,针对不同的犯罪,法律中规定的构成内容是不尽相同的。至于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也是有其特殊之处,今天我们就主要来了解一下此罪的构成要件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


·房子赠与合同书应该怎么书写?有书写格式吗
      房子赠与合同书应该怎么书写?有书写格式吗?一、房屋赠与合同书的书写规则赠与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结合实践,赠与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赠与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2)赠与财产的名称、种类等。如果一次赠与的财产是多种......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全文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全文是什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


·哪些刑事自诉案件 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不予受理: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不属于自诉案件范围的;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经人民法......


·男女双方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结婚
      男女成为法律上面认可的夫妻,首先肯定要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之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了结婚登记之后才行。那具体来说,男女双方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结婚呢?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男女双方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结婚(一)积极条件,根......


·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的部分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夏雪梅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夏雪梅为多起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成功辩护,典型案例包括:为吴某涉嫌抢劫......



·南京零距离律师栏目介绍
    南京零距离律师栏目介绍:《零距离》是江苏省电视总台城市频道倾力打造的一档......



·起诉讨债前债权人需要注意什么
      起诉讨债前债权人需要注意什么一、起诉讨债前债权人需要注意什么1、注意证据的收集民事诉讼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欠款纠纷中,债权人在起诉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说明双方存在债......


·有独三管辖权异议的相关法律规定
      有独三管辖权异议的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处理各类纠纷案件中,常常会遇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情况,那么出现这种情形时,第三人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有独三管辖权异议的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独三管辖......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跨行政区域所需材料有哪些?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跨行政区域所需材料有哪些?一、公司变更注册地址跨行政区域所需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劳动者工资标准是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们应该怎么办,我是在一个日本人投资的外贸公司上班的
·是这样的啊!协议离婚上面写着小孩归女方抚养权,男方只有探视权
·与出租车相撞,医疗费用如何赔偿?
·请问:律师收了费,对律师代理不满意可以退费吗?
·离婚的一些事宜
·涉外案件起诉到现在已经8个月了,法院还不下判决,我们应该怎么
·关于界定劳动关系的问题,律师
·咨询,尊敬的律师你好,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户口一直在原籍,我们一


推荐律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我们应该怎么办,我是在一个日本人投资的外贸公司上班的
·是这样的啊!协议离婚上面写着小孩归女方抚养权,男方只有探视权
·与出租车相撞,医疗费用如何赔偿?
·请问:律师收了费,对律师代理不满意可以退费吗?
·离婚的一些事宜
·涉外案件起诉到现在已经8个月了,法院还不下判决,我们应该怎么
·关于界定劳动关系的问题,律师
·咨询,尊敬的律师你好,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户口一直在原籍,我们一

热门城市

·路环岛律师
·韶关律师
·常德律师
·琼海律师
·云浮律师
·金华律师
·银川律师
·合川区律师
·宁波律师
·大洋洲律师
·长治律师
·合肥律师
·汕尾律师
·北辰区律师
·赤峰律师
·黄山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