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金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一、
合同违约金计算公式
合同法上并没有规定怎么计算
违约金,
违约金是双方约定的,如果在
合同没有约定
违约金的话,那么一方不履行
合同或者瑕疵履行所导致的损失,一定要举证,最好可以在
合同中约定
违约金,无需举证。
违约金的约定要适当,不能太少,太少不足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也不能太多,
违约金太高也不会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
违约金过高可以要求适当降低,而如果
违约金过低的话,也是可以适当要求提高,但是降低与提高都需要向法院提出。一般来说,过高的标准是
违约金的数额超过了实际损失的30%,过低的标准是低于实际损失的70%。二、相关法律依据: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
违约时应当根据
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
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
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
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
违约金的,
违约方支付
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
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
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
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就规定:“当事人以约定
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
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
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
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
违约金数额。”该司法解释对约定
违约金过高、没有约定
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情形也规定了具体可参照的标准。我们知道,
违约金并没有一个固定的计算公式,它是根据双方的约定进行赔偿的。如果双方在
合同中并没有就合约金的问题进行约定,那可以根据具体的损失来计算
违约金的数额,
违约金数额最高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