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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有问题要咨询?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表见代理,这是法律中的专有名词。简单来说呢,就是让别人相信你人是有代理权的,也就是按照原来的身份跟别人打交道,但是这个身份时效已经过期了,责任仍然原来的被代理人承担,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会经常遇到这种情况,那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下面的我们就为您进行一下详细介绍。 一、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了代理行为。 2、相对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 3、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的且无过错。 4、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成立要件。 表见代理依法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即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被代理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被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产生、变更或消灭相应的法律关系。 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没有代理权,但是表面上、客观上具有使无过失的相对人相信他为有权代理人的正当理由的情况,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表见代理是一种无权代理行为,是一种没有代理权的代理,它具备代理行为的表象却欠缺代理权的行为。但是,由于相对人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代理关系的存在,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否认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被代理人仍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如何理解表见代理?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法律确立表见代理规则的主要意义就在于维护代理制度的信用与稳定,保护善意无过失的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而保障交易安全。 在此从以下几方面来阐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1、表见代理应当符合代理的表面要件,即表见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与第三人缔结民事关系。 表见代理作为代理的一种,它就应当符合代理的表面要件。否则,则不成其为代理,而是表见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只对缔约双方存在法律效力,不及他人。 2、表见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须具备成立的有效条件。 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如果表见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欠缺成立的有效要件,那么该行为从一开始就不产生法律效力,又怎么能够转嫁到被代理人身上呢?又从何谈起被代理人承受该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呢?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真实意思表示”,笔者认为,应理解为法律上的真实意思表示,即扩展到第三人根据表象完全有理由相信表见代理人所实施的民事行为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领域,而不是仅仅局限于事实上的意思表示真实。否则,如果出现表见代理人为故意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而与善意无过失的第三人签订有损被代理人的权益的合同的情况,则会因表见代理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导致合同无效,使第三人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的保护。 3、客观上须有使第三人相信表见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并能够使第三人在主观上形成该代理人不容怀疑的具有代理权的认识。 第三人作为该行为的相对方,其目的应是追求通过表见代理人从被代理人处获得该民事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这就说明第三人在主观上是相信该民事代理行为是有效成立的,该代理人是有代理权的。而第三人之所以会与该代理人为民事代理行为,其必然要求该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一种使其对该代理人的代理权达到内心确信程度的事实上或者法律上的联系。只有这样,法律才有必要设立表见代理制度来赋予第三人向被代理人追求民事代理行为法律效果的权利。 4、第三人须为善意且无过失。 即第三人不是明知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仍与之签订合同,也不是由于自己疏忽大意,缺乏应有的谨慎而轻易将没有代理权的行为人认作有代理权的人,而是有正当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表见代理虽然不具备代理权,但却赋予了第三人向被代理人主张民事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的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维护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有损人利己之嫌。依据我国民法的立法精神和立法原则,这必然要求第三人也给予被代理人一定的对价,遵守一定的游戏规则,以达到法律对相互处于对立方的合法权益的保护的平衡。所以,这就要求第三人在主观上必须表现为善意以体现民法的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并表现为无过失,以更好地保护在这场交易中处于弱势的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5、被代理人在主观上存在过失。 表见代理的这一构成要件,民法学界对此有较多的争议。笔者认为,虽然表见代理不具备代理权,但却具备了代理的表象,该表象使得第三人在尽到了法律上要求的对表见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权限的注意义务后,还无法预见到该代理人并不具备代理权或者该代理人的权利存在瑕疵。如果第三人和被代理人在主观上均不存在过失,是不可能形成代理权表象的。表见代理制度既然规定了第三人在主观上必须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即在主观上不得存在过失,以保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那么,这就必然要求被代理人对于代理权表象的形成在主观上存在着过失,以避免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在无过失的情况下受到损害,使得双方在这场市场交易中处于同等的地位。如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在这里,即使代理人已经越权行使其代理权,但由于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存在过失,形成了代理人未越权之表象,致使第三人误以为代理人并未越权而与之实施民事代理行为,实际已构成了表见代理。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的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的相关内容。表见代理其实是一种无权代理的行为,同时也是没有代理权的代理。一般是因为没有进行及时的沟通,进行信息更新导致这种情况的发生,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则任然由被代理人承担其后果,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表见代理问题,明确好双方的责任,这也是对自己、对他人以及社会负责任。 ... ·还没有文章 ·买的房被查封了怎么救济 在生活中,有很多的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不注意查询房屋的产权问题,也不注意房屋是否有抵押等这些二手房买卖的常见问题,结果导致自己购买的房屋被依法查封。那对于买方来说若其买的房被查封了怎么救济呢?具体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买的房被查封...... ·机动车交强险有哪些 机动车交强险有哪些特点在了解机动车交强险的时候,除了要知道这是指什么外,还要知道机动车交强险的特点有哪些,而实践中又是如何计算机动车交强险的。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机动车交强险有哪些特点实行交强险制度是...... ·PE/VC的“股权回购”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 ·股权质押后可以转让吗 股权质押后可以转让吗股权质押后可以转让吗《民法典》相关法条的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 ·南京离婚律师收费标准?专业婚姻律师..成功案例,提供可行方案 南京离婚请律师要多少钱?如果是离婚案件,律师费一般是按照标准来收取,如果在离婚时发生了纠纷大多也会选择进行起诉离婚的方式,那么离婚律师的费用不仅会按照案件类别,也可以按照案件的标准来收取律师费用。1、一般离婚案件基本标准:2500元 ......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律师会见手续、时间、取保申请步骤 南京市秦淮看守所地址:秦淮区罗家场66号。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辩护,犯罪嫌疑人在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律师可以依法行使其会见通信权。当嫌疑人被拘留在看守所的时候,其他人是不能进行会见的,只有律...... ·南京专业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等法律工作,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鉴定证据材料及申请取保候审等途径进行罪轻或无罪辩护,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南京专业刑事律师谈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玉环县看守所 玉环县看守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玉城街道前山头村,是“一级看守所”,是玉环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玉环县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聘请律师去玉环县看守所会见家属亲人、了解案情、取保候审、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争取从轻处理、维护犯罪嫌...... ·房屋买卖合同更名是否合法,怎样能更名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飙升,房地产市场一片火热,随之而来的也产生了许多房屋买卖方面的法律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房屋买卖合同更名的问题,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更名是否合法?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更名呢?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购房合同可以更名吗? ...... ·交强险保险责任是什么? 交强险保险责任是什么交强险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保险种类。交强险保险责任是什么?首先应当了解交强险在日常生活中起到的重要作用,从而明白交强险责任划分的制度原理和法律依据,从整体上更好的把我交强险责任的划分标准和制度规定的目的所在。我们希望以下内...... ·购买商品房时有哪些要注意 购买商品房时有哪些要注意一、购买商品房时有哪些要注意(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应具备的条件1、合法的土地使用权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 相关法律问答: ·现在只知道他被关在安顺平坝看守所,也不知道是哪一个看守所,名 ·省高院同案不同判的事件如何处理为好 ·家人因为盗窃进了监狱请问请个律师需要多少钱? ·孕期劳动合同纠纷,我老婆现在是孕早期 ·关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间女方房屋出租租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电话消售保健品被抓”公司老板也进去了说是诈骗”你能说说怎么办 ·我17协议离婚,孩子房子归我,孩子他爸现过来闹把车库门换了, ·相亲礼金问题纠纷,定过亲了感觉2个人不合分手了定金可以拿回来吗? ·我爱人被定为防害公务拘留五天 ·我在公司做了16,公司没给我缴纳社会保险费,现在公司不忙了,公司找理由让我们辞职 ·我今日满35岁,现在准备买社保,0退休时还差几个月才5能办理退休吗 ·你好!我原来是C3驾照87日满分学*了,我现在想增驾成C1,请问一下我什么时候可以去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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