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利息和
违约金能不能同时获得?借款
合同中利息与
违约金能否同时获支持?
借款人在借款
合同期限届满不能归还借款的,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关于
违约责任形式,
合同约定有
违约金的,依约支付
违约金;
合同中没有约定
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也没有排除
违约金等其他责任承担方式。而且
违约金条款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当事人依据私法自治原则同时约定利息或罚息和
违约金,应当承认其法律效力。由此见得,
违约金和利息(罚息)两种责任形式在借款
合同中是并行不矛盾的。
违约金和借款
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借款
合同中
违约金条款是有效的。
1、
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在
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
违约时应根据
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
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
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
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允许债务人以造成的损失为基础请求法院对约定的
违约金进行增减。案件审判中应将
违约金同损害赔偿联系起来,应当以当事人的实际损失为基础来衡量是否支持
违约金条款。
2、《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一般情况下,在借款
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方
违约的话,守约方获得的赔偿应该按照
合同约定利息和
违约金较高的来
执行。一般
民间借贷利息较高,利息基本能够弥补一方的损失,这样情况下,就不再要求对方支付
违约金了。在借款
合同中,
违约金没有惩罚性质,只负责对
违约损失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