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根据法律规定财产继承是夫妻财产吗?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根据法律规定财产继承是夫妻财产吗?根据法律规定财产继承是夫妻财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继承方式,继承所得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因继承方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结论。法定继承,就是依据法律规定而发生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只有以下亲属之间才能发生法定继承,一是配偶、子女、父母,二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遗嘱继承,是指根据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而获得被继承人财产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8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一般来说,继承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遗嘱确定了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只能作为夫或妻的个人财产二、离婚时继承财产怎样处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可能会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财产,那么继承所得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继承财产怎样处理呢?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这两条规定,继承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遗嘱确定了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只能作为夫或妻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就不能分得。具体而言,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都应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均可要求分割,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如果立遗嘱人在遗嘱中明确了财产归谁继承,那么继承财产就归谁所有,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在当代社会可能有一些电视剧当中经常放有一些人员,因为集成了一笔巨额的财产,所以一夜暴富,但现实生活当中这种继承财产的话,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拥有的财产范围,离婚的时候也需要将这个部分来共同的平均的分割,除非说有特别的约定情况的出现。
  
  
  ...

·遗产财产继承人范围是怎样的
      遗产财产继承人范围是怎样的我国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数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等。被继承人可以把自己的财产留给上述法定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中......


·继承方式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继承方式的效力是怎么样的?一、继承方式的效力是怎么样的?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在我国,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


·如何公证查询已故存款人名下存款?
      公证查询:除可以直接查询的继承人以外有继承权的继承人,需先向公证机关申请《存款查询函》对于不属于《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07号)规定的可以简化查询的继承人(如第二顺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未经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等),仍然按照......


·继子女能继承遗产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在生活中,继父母去世以后,为留下遗书,这个时候继父母的遗产应该由谁来继承呢?继子女能继承遗产吗?不了解的朋友们,请跟着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继子女能继承遗产的问题吧。一、在法律中,继父母与继子女的规定是怎样的?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


·怎么将债务重组三种方式相结合,内容是什么?
      怎么将债务重组三种方式相结合,内容是什么?一、怎么将债务重组三种方式相结合,内容是什么?将债务重组三种方式相结合的具体内容是: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以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


·质押的股权可以转让么
      质押的股权可以转让么一、关于质押的股权是否可以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


·不构成伤残等级车祸怎样赔偿
      不构成伤残等级车祸的赔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住宿费、法医鉴定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等16项。医疗费按照......


·保险理赔须知
      一、报案须知报案期限报案方式报案内容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电话(传真)报案◇业务员转达报案◇被保险人名称、保单号、保险期限、保险险别◇出险时间、地点......


·什么情况下婚姻关系会终止
      婚姻关系终止,其实就是原本的夫妻二人不再具有婚姻关系。现实中,因为一些情况的出现会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的终止,从而产生一系列的后果。那您知道通常在什么情况下婚姻关系会终止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婚姻终止只能因两种法律事实为发生原因:配偶一......


·民法总则抚养时效中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
      我们都知道,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被判给其中一方,另一方对孩子也是具有抚养义务的,需要按时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可是,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也见到过这样的问题,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不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关于这一点,我国法律是有相关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


·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一、代位权诉讼的条件《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


·用人单位能否单方面调整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的业务提成?
      1、劳动合同条款分为法定必备条款和约定必备条款。劳动报酬就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业务提成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变更业务提成比例。若用人单位提高提成比例,劳动者又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视为劳动者对此予以默认;若擅自降低提成比例,并......



·南京零距离律师栏目介绍
      南京零距离律师栏目介绍:《零距离》是江苏省电视总台城市频道倾力打造的一档日播类新闻......



<{{keyword}}>
    撤销权纠纷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撤销权的性质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依一定的诉讼程序进行,故又称废罢诉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请......
    城市园林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基本内容有哪些?现代城市建设规划中,园林工程也是重要的一部分,园林工程不但可以美化城市,而且......
    一、高空坠物法律赔偿的依据是什么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根据法律规定财产继承是夫妻财产吗?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因上家非法经营烟草被抓后供出下家,要认罪认罚不给取保,
·不交综合保险,我没有劳动合同
·015别人把我脑声音玩出去了,队里人恐吓骂我,当时吵到派出所,可派出所都只因我当
·理发店绣眉未修好,我要求赔赏洗眉san
·你好,想咨询下,我2018年11月份买的二手房,房东到现在都
·领导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拖欠两个多月工资,一分钱不
·房改房与房产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
·我想离婚,他是上门女婿,该怎么办?


专业律师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你好,因上家非法经营烟草被抓后供出下家,要认罪认罚不给取保,
·不交综合保险,我没有劳动合同
·015别人把我脑声音玩出去了,队里人恐吓骂我,当时吵到派出所,可派出所都只因我当
·理发店绣眉未修好,我要求赔赏洗眉san
·你好,想咨询下,我2018年11月份买的二手房,房东到现在都
·领导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拖欠两个多月工资,一分钱不
·房改房与房产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
·我想离婚,他是上门女婿,该怎么办?

热门城市

·大兴安岭律师
·武清区律师
·金昌律师
·徐汇区律师
·安庆律师
·承德律师
·山南律师
·天津律师
·拉萨律师
·抚州律师
·东营律师
·潼南区律师
·资阳律师
·河东区律师
·文昌律师
·荣昌区律师
专业律师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