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哪个法院诉前财产
保全1、诉前财产
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2、采取了诉前财产
保全案件的
管辖: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
保全后,申请人
起诉的,原则上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
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这里需要注意:(1)诉前财产
保全的申请法院与案件的
管辖不同。此时本来没有
管辖权的法院可能因为有采取财产
保全的
管辖权并实际采取了财产
保全而取得了
管辖权,此系特殊规定。(2)申请人
起诉也并非只能向采取诉前
保全的人民法院提起,而是有选择权。(3)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内经济纠纷案件中,如受诉人民法院对该案件没有
管辖权,不能因对非争议标的物或者对争议标的物非主要部分采取诉前
保全措施而取得该案件的
管辖权。这是对因诉前财产
保全而取得
管辖权的限制。3、当事人申请财产诉前
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
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
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
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
管辖。二、申请诉讼财产
保全的条件是怎样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采取诉讼
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
执行或难以
执行。这种可能性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有些案件的审理需要较长时间,而争议的财产有的易于变质腐烂。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
保全措施,处理变卖,折价保存。第二,采取诉讼
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单纯的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判决不具有给付内容,根本不发生判决不能
执行或难以
执行的危险,不适用诉讼财产
保全制度。但是,在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中兼有给付之诉内容的,可以适用诉讼财产
保全制度。第三,诉讼财产
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
保全措施。第四,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
保全。非受诉人民法院也不得受理申请。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采取财产
保全措施。为防止因
保全错误被申请人造成损失,而申请人又无力赔偿的情况出现,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诉前财产
保全,顾名思义也就是在正式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之前,就先申请
保全对方的财产,以免之后出现隐瞒、转移财产的情况,导致案件无法
执行。我国法院众多,一般是向什么法院申请诉前财产
保全呢?结合有关规定,通常是向需要
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