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几个条件1、定金
合同是实践
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
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2、主
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
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
合同的效力独 立于主
合同,即主
合同无效定金
合同却不一定无效。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二、 定金有哪些种类1、成约定金,谓为
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与要物
合同之物的交付,作用相同。(因其未见有“定金罚则”,故实际非债的担保。)司法解释第1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
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付定金,但主
合同已经履行或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
合同成立或生效。2、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
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
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解约定金是以一方解除
合同为适用条件。设立解约定金必须在
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否则对
合同规定的定金只能解释为
违约定金(一方当事人有利可图时,就会以返还双倍定金或放弃定金以解除
合同,这有损诚实信用的原则)。3、订约定金,又称为立约定金,是指为担保
合同的订立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约定金是一方拒绝订立主
合同为适用条件。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
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
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
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4、
违约定金,实际就是履约定金,即以担保
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5、证约定金,是指以交付事实作为当事人之间存在
合同关系的证明的定金。证约定金不是
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
合同是否成立与定金的交付没有关系。定金交付后,如定金给付方拒绝订立
合同或
合同生效后不履行
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拒绝订立
合同或
合同生效后不履行
合同,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只有在
合同履行后,才能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此外,对于定金的数额,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购房
合同标的额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