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情况下调解无效可以离婚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诉讼离婚中,调解可以说是必经程序。而有的时候,经过调解可能会调解和好或者调解离婚。当然,要是调解无效的话,则只能由法官做出判决。那么此时,什么情况下调解无效可以离婚?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调解无效可以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协议离婚怎么办理
离婚登记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程序三个环节:
(一)申请
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证明和《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双方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把《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楚。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告诉有关情况;工作人员在审查中必须查明以下五个问题:
1、离婚申请人双方是否都有行为能力。如果发现双方或一方无行为能力,不予登记,告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
2、离婚是否确实处于双方自愿。包括是否出于偶尔争执,一时气愤,是否一方或第三者欺骗或者胁迫他方而取得的表面同意;是否双方为了达到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目的,而虚伪离婚等。
3、对子女问题是否已适当处理。包括子女归哪一方抚养;抚养费的负担是否合理;抚养费给付办法是否妥当;双方协议的内容是否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4、对财产问题是否已有适当处理。包括对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否合理;双方对个人财产有无纠葛;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否已经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那么今后如何清偿。
5、如果一方生活确有实际困难,双方是否就经济帮助问题达成协议,其给付办法是否妥当。
(三)登记
登记是离婚登记工作的最后环节。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查明双方确实在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才能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作为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根据。如果查明离婚并非出自于双方自愿,或在子女和财产问题还有争执,无法达成协议时,应当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需要法官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而此时并不是一定就会判决夫妻离婚,有的情况下还会判决不准离婚。那么当事人就只能下次再提起离婚诉讼了。其实,只要能够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话,那么一般都是会判决离婚的。...

·离婚后追索抚养费应当如何进行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也变得更为频繁,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会因为一些矛盾而离婚,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小孩但是并没有涉及到其抚养费则后面需要进行追索,追索应当分情况进行,那么离婚后追索抚养费应当如何进行?我们来了解下相关内容。一、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


·离婚房改房如何分割?
          房改房是一种根据福利政策所购买的房屋,其价格与购房人的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相挂钩,购买价格常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形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十分棘手。司法实践中应考虑几个原则:      第一,购房优惠政策夫妻均享原则。房......


·分居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吗
      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父母的天职,也是法定义务。父母不论在何时都不能推卸自己抚养自己的义务。实践中,有些夫妻在分居后不支付的孩子抚养费,那么分居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吗?本文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分居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吗从道德的角度来说,抚养孩子是父母天生的义务;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


·离婚诉讼立案有什么注意事项
      夫妻中的一方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法院方面会对起诉的条件作出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给予立案,之后就是排期对案件进行审理。就离婚诉讼立案来看,这里面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离婚诉讼立案有什么注意事项?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国家征收鱼塘水面的赔偿
      渔民养殖鱼塘是不仅靠人养殖也需要靠天养,由于近几年气候的不稳定,导致鱼塘养殖收益受损。因此,国家为了维护渔民的利益,同时为了腾出鱼塘作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于是给予国家征收鱼塘水面的赔偿。下面,由为您做详细的介绍。一、国家征收鱼塘水面的赔偿鱼塘按养殖水面积补偿是算水面的面积进行补偿。征地补偿费是指......


·离婚抚养权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我国关于离婚抚养权司法解释,是在1993年制定实施的。该司法解释中详细介绍了,在父母离婚争夺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时候,法官是通过怎样的标准来对抚养权作出判决的。具体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


·免收房屋买卖营业税有哪些情形
      房屋买卖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实践中有些情况下是可以免征房屋营业税的,那么这些情形究竟包括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


·房屋所有权证明书
      我们在进行购买房屋之前,要先了解清楚房屋的所有权的问题,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是有效的证明房屋的归属一种途径。那么,房屋所有权证明书是什么样的呢?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房屋所有权证明书范本,供您进行参考。一、房屋所有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类型和特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类型和特点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



·医疗纠纷律师:带您一文读懂医疗损害责任的前世今生!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过错造成患者损害,所应当依法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这一概念直接来源于《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没有采用医疗事故这一概念。《医......


·成功案例:S不是过失致人死亡,而是故意杀人(原创)
          成功案例:S不是过失致人死亡,而是故意杀人(原创)    景德镇律师沈英华        2014年底,死者W某的母亲前来我所,述说S故意开车撞死了她儿子,但乐平市.却以......



·南京合同法律师
    南京合同法律师拥有合同案件办案经验,针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合同纠纷等问题。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解决买卖合同、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法律事务,为涉及合同诈骗犯罪案件提供刑事辩护。★南京合同法律师谈合同签订注意细节......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泰冯路58号,靠近泰山新村,俗称“南京市泰山新村看守所”,联系电话:025-110邮政编码:210032。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



·司法鉴定原件被害人及其家属能看到吗?
      不论是刑事诉讼案件还是民事诉讼案件,如果涉及专业性问题的就需要司法鉴定机构出示其鉴定意见。虽然司法鉴定机构在受理后都会给出鉴定意见,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其鉴定结果的去向,甚至会有人有司法鉴定原件被害人及其家属能看见吗?这方面的疑问。我们将在下......


·行政复议答复书格式是什么?
      行政复议答复书格式是什么样的当事人受到了行政处罚,例如违章停车被罚款了、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了等等,若是对行政处罚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审议完毕后会给当事人出具一个行政复议答复书,那这个行政复议答辩书格式是什么样......


·债权债务清单表格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清单表格是怎样的一、什么是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什么情况下调解无效可以离婚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请问新婚姻法男女分居多久才能强制离婚呢?
·我父亲去世两了,多少遗产儿子也没透漏,可最近我听说女儿可以走法律程序分割一半,还
·怎么快速解决下面的问题?
·我家楼,卫生间铁管道下水道生锈漏水,掉到1楼,请问这是谁的责任,谢谢各位帮
·您好我想问问半夜去别人家也没偷东西,人家就说东西丢了,这样的事情触碰到法律了吗?这样如果找到我能当时
·急需一份投资损失后的处理意见
·经济法律相关知识,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同点
·这样的事实婚姻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吗
·要不上工资应该怎么办,要不上工资应该怎么办‘
·你所代理人关于物业起诉业主拖久物业费的事情,你一
·*机构学*,现在还不到30天想退学退费,可是老师都不理我,怎么
·如:关于房产的法律咨询,房屋要拆迁


推荐律师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899400889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请问新婚姻法男女分居多久才能强制离婚呢?
·我父亲去世两了,多少遗产儿子也没透漏,可最近我听说女儿可以走法律程序分割一半,还
·怎么快速解决下面的问题?
·我家楼,卫生间铁管道下水道生锈漏水,掉到1楼,请问这是谁的责任,谢谢各位帮
·您好我想问问半夜去别人家也没偷东西,人家就说东西丢了,这样的事情触碰到法律了吗?这样如果找到我能当时
·急需一份投资损失后的处理意见
·经济法律相关知识,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同点
·这样的事实婚姻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吗
·要不上工资应该怎么办,要不上工资应该怎么办‘
·你所代理人关于物业起诉业主拖久物业费的事情,你一
·*机构学*,现在还不到30天想退学退费,可是老师都不理我,怎么
·如:关于房产的法律咨询,房屋要拆迁

热门城市

·顺义区律师
·
宿州律师
·
永州律师
·
资阳律师
·
津南区律师
·
恩施律师
·
铁门关律师
·
长寿区律师
·
南阳律师
·
聊城律师
·
临沂律师
·
佳木斯律师
·
鹰潭律师
·
昌江律师
·
广西律师
·
福州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