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相对价格实惠,又能马上装修入住。所以现在很多年轻人都把二手房当做购房的首选。购买二手房,准确签署买卖
合同非常重要,为了防止卖方
违约,
合同中要对
违约金进行明确,那么二手房签
合同违约金怎么定的?这些知识关系到购房者的切身利益,下面我们给您普及下。
1、
违约金应占
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
在中介提供的很多关于房屋买卖
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中介通常将
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很多人以为
违约金最多只能约定为20%。其实纯属误读。我国的《民法典》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
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
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但定金和
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
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2、一方延迟履行
合同,对方是否可以主张全额
违约金?
在二手房买卖
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
合同义务时,
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
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
违约导致
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
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
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
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
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
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
违约,导致
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
违约金。如果
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
违约责任。
3、
违约金的
执行是否应严格按照
合同约定
执行?
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
执行。因为我们国家民法典的
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
违约金。因此如果
合同中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具体说,如果
合同中约定的
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则认为
违约金约定过高,需要适当调低;如果
合同中约定的
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
违约金外,对于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
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
违约金。比如房屋买卖
合同中约定上家如迟延迁出户口,每逾期一天,需按日支付
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当双方发生争议时,下家无法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真有那么多,法院最终将
违约金调整为每日100元。
综上所述,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二手房签
合同违约金怎么定的,通常,买卖双方会以
合同总额的20%进行确定。但是,这个并不是上限,二手房买卖双方完全可以按照意愿来确定
违约金比例。如果买方感觉对方有诚意,
违约风险小,则可以适当降低二手房
合同违约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