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案件办案时间以及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刑事案件办案时间以及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一、刑事办案流程

1、侦查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审查起诉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审判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二、刑事办案时间

(1)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犯,提请批准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三十七天。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是实践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2)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时间。

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

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3)审理是二审终身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偏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的判决,可以进行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偏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是二个半月;如果有二审,一般是二个月至三个月,最长五个月。

如果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时间还会延长。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关于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以及办案时间。综上所述,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的情况下,会在五个月至六个月的时间内审理结束;如果案情复杂的情况下,审理时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无论案情是否复杂,审理时限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是一个煎熬的过程。...

·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死刑
      多数人的观念里面,还认为杀人的就应该偿命。但在现代法制发展的大趋势下,将逐步减少死刑。虽然有很多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但我国依然保留了死刑,但同时规定了可以免除死刑的情形。那么,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死刑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死刑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


·中国刑法预谋杀人未遂罪如何量刑?
      自古以来就有“杀人偿命”的说法,由此可见谋夺他人性命的罪过究竟有多大。在现实生活中常有杀人未遂的情况发生,杀人未遂在刑法上一般归为故意杀人罪。那么是中国刑法预谋杀人未遂罪是如何量刑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


·新修正的刑法暴力犯罪给减刑吗?
      新修正的刑法暴力犯罪包括八种,而减刑是一种刑事司法活动,适用减刑只需要满足条件即可,与是否暴力犯罪没有关系。新修正的刑法暴力犯罪给减刑吗?的我们将在下面为您介绍。一、什么是暴力犯罪暴力犯罪,是指使用暴力手段(包括以暴力相威胁),以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人或物为侵害象,蓄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


·遗弃婴儿罪怎么判刑,构成要件是什么?
      众所周知,自子女出生的时候就是代表着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开始,它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项法律义务。但是社会上存在着遗弃婴儿的现象也是不在少数的,目前刑法上没有单独的遗弃婴儿罪,但是遗弃婴儿的这种行为是极其恶劣的。所以遗弃婴儿罪怎么判刑,构成要件是什么?对此带来以下论述。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刑事案件中,根据能够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具体分为了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其中自诉案件一般是由受害人或利害关系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自诉案件也有一定的范围限制。那么您知道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吗?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一、怎样提起刑事自诉提起刑事自诉首先要符合刑事......


·民事诉讼程序时间流程
      民事诉讼程序时间流程一、诉讼时效1、普通2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民法通则135条)2、特殊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民法通则13......


·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区别有哪些
      劳动关系当中,有的时候会出现经济补偿金,而有的情况下又是赔偿金。到底这二者是否是一回事呢?而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区别又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支付的法律依据不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依据为《中华人民共......


·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后果是什么?
      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后果是什么一、劳动仲裁时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


·申请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需要的材料
      申请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需要的材料(一)申请医疗纠纷调解需要什么材料1、填写《医疗纠纷调解申请书》,填写时注意:(1)患者本人未死亡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患者本人为患方当事人;(2)患者本人未死亡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监护人为患方当事人;(3)患......



·陆某某等四人在高速公路上碰瓷案
      辩护词    -陆某某涉嫌抢劫罪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接受陆某某近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一审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开庭前辩护人通......


·徐州市看守所家属会见探视须知
      亲属拘留徐州市看守所后,满足一定法律条件,家属可以探视,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一、已决在押人员的会见必须在.向看守所送达该在押人员的有关执行法律文书之后。二、已决在押人员投送监狱前,允许其直系亲属会见一次,其亲属会见时必须持有法......



·南京市看守所会见律师
    犯罪嫌疑人进南京市看守所多久才可以会见律师、刚进看守所可以会见律师吗?律师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怎么办理会见手续?南京律师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一次的费用大概是多少钱?南京市看守所建律师会见预约平台如何预约......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擅长离婚案件、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离婚监护权等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案件的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谈离婚损害赔偿:下面就四种婚姻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分析如下:  1、关于因重婚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



·司法鉴定程序过程有哪些?
      众所周知,司法鉴定的结果或者结论对所涉及的案件审理具有重大影响,也就很看重司法鉴定的结果。但是您了解司法鉴定程序过程吗,我国对此做出来详细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司法鉴定程序过程,以供您了解。一、鉴定的受理(一)初审----由鉴定......


·离婚协议书是什么意思?
      夫妻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写相应的文书,诉讼离婚中需要离婚起诉书,而协议离婚中则需要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个离婚协议书是什么意思?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协议书是什么意思?离婚协议书(DivorceAgreement)是指......


·协议离婚后能否反悔,协议离婚可以反悔吗?
      一、协议离婚后能反悔吗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刑事案件办案时间以及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合同到期不续签,工作三年半了,近大半年身体不好总生病,有规定
·和别人写了合同 合同到期 别人不兑现怎么办
·你好,客户欠我钱2了,给客户要客户说没钱,找各种理由拖着,又到底了微信也不回,不知道该怎么办啊
·打点滴过敏至病人死亡,我是村医在我执业地点外给人打点滴过敏至病人死亡对我如何处理
·检查院提起公诉,某某贩克,自吸5克,法院怎么判刑
·工作25年,没有缴纳社保公积金,且公司裁员,该怎么赔偿
·法律咨询,三个月前有个人向我借钱
·我要讨债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工伤事故,50岁,配偶47岁,母亲75岁赔偿款多少钱?
·连续工龄30,长病个月后,待遇如何
·你好,本公司招来个诈骗犯,被18200元,没有字据,只/span>
·我们能分得征地补偿款吗,我们村再分配土地补偿款时把所有的新增人口都排除在外


推荐律师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合同到期不续签,工作三年半了,近大半年身体不好总生病,有规定
·和别人写了合同 合同到期 别人不兑现怎么办
·你好,客户欠我钱2了,给客户要客户说没钱,找各种理由拖着,又到底了微信也不回,不知道该怎么办啊
·打点滴过敏至病人死亡,我是村医在我执业地点外给人打点滴过敏至病人死亡对我如何处理
·检查院提起公诉,某某贩克,自吸5克,法院怎么判刑
·工作25年,没有缴纳社保公积金,且公司裁员,该怎么赔偿
·法律咨询,三个月前有个人向我借钱
·我要讨债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工伤事故,50岁,配偶47岁,母亲75岁赔偿款多少钱?
·连续工龄30,长病个月后,待遇如何
·你好,本公司招来个诈骗犯,被18200元,没有字据,只/span>
·我们能分得征地补偿款吗,我们村再分配土地补偿款时把所有的新增人口都排除在外

热门城市

·闵行区律师
·
乌海律师
·
马鞍山律师
·
甘南律师
·
十堰律师
·
湘潭律师
·
兴安盟律师
·
果洛律师
·
哈尔滨律师
·
安康律师
·
昌吉律师
·
安阳律师
·
舟山律师
·
鄂尔多斯律师
·
南平律师
·
常德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