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意外险不认定怎么办?工伤意外险,是商业
保险,与工伤
保险无关,不影响工伤认定。意外伤害
保险是人身
保险业务之一。以被
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
保险金条件的人身
保险。其基本内容是: 投保人向
保险人交纳一定的
保险费,如果被
保险人在
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的死亡、残废、支出
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
保险人给付被
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
保险金。其保障项目有两项,即死亡给付和残废给付。工伤
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
保险制度。工伤
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
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工伤
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工伤和意外险两者并不冲突,如果发生工伤之后工伤
保险和用人单位进行了相关赔偿,但是员工购买了意外
保险的话,或者是由用人单位购买了意外
保险,向向意外
保险进行相关的赔,因为工伤也是属于意外中的一项。不能因为已经有了第一项赔偿而拒绝使用第二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