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定书强制
执行期限为多久?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
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为180日.申请
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
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
执行人的法定
起诉期限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受理强制
执行申请后,应在10日内向被
执行人发出
执行通知,要求被
执行人在
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履行裁决书上确定的义务,如果被
执行人超过
执行通知上指定的时间仍然不履行,法院就开始强制
执行措施。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
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
执行的,申请
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
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
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
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
执行。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当事人在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执行前,有逃避
执行,例如隐藏、转移、买卖、毁损标的物、财产等的行为,有可能导致今后
行政处罚难以
执行的情况,那么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
保全,从而切实保障具体行政行为的
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
执行人的法定
起诉期限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是有期限的,它的最后期限是:(1)按照《行政复议法》的时限规定,若相对人已向上级机关提起了行政复议,那么当60日复议期满而相对人仍不
起诉,则自复议期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2)按照《行政诉讼法》的时限规定,若相对人没有向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那么经过3个月法定
起诉期后(特别法规定除外),再过180日才能达到这种状态要求。如果当事人没有按要求履行具体行政行为,那么行政机关只要在这个期间内申请法院强制
执行都是可以的,但如果没有在这个期间内申请法院强制
执行,又没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行政处罚就会成会一纸空文。综合上面所说的,行政裁定书生效之后,如果一方不履行的话,那么另一方是有权利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但前提也是要在规定的时效之内完成申请,只要强制的结果一出来就必须要强制的
执行,如果存在不履行的情形,必定就会承担法律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