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涉嫌重婚罪会不会
拘留?
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
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
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重婚罪的表现形式:
(1)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
同居者通过不法手段取得了合法手续登记结婚;
(2)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虽与
同居者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但正式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3)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重婚现象呈逐步减少的趋势,主要以上述第二种形式存在。
重婚罪的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刑事
拘留的期限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
执行的刑事
拘留,
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
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
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
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
逮捕或者不批准
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
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
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
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不能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去刑事
拘留当事人,也意味着只要初步掌握了相应的证据,就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性措施,重婚案件当中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是孕妇的话,对孕妇不会刑事
拘留,后期服刑也是监外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