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
保全能查封企业账户吗?申请诉前财产
保全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查封企业账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禁止行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
公司法人独自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
公司法人独自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诉前财产
保全的诉讼特点1、诉前财产
保全具有快速、及时、简便特点。民诉法规定对准予诉前
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
执行。这一措施的快速实施,可以更完整地避免利害关系人因纠纷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2、诉前财产
保全在适用效力上同诉讼
保全一样具有国家强制性。任何义务主体对人民法院制作的针对其财产的诉前
保全裁定,都负有必须履行的责任,否则应受法律制裁。 3、诉前财产
保全效力具有可变性和延续性。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
保全被裁准后,就
起诉或不
起诉有选择的权利。申请人若在裁定送达后三十日内未
起诉,人民法院将解除
保全,裁定效力终止;诉前
保全裁定的效力也可因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终止;还可因生效法律文书
执行完毕、原申请人在诉讼中撤诉获准、实施诉前
保全错误、申请人死亡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等原因而终止。如果申请人向采取诉前财产
保全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有
管辖权的法院
起诉,
保全裁定在受理法院继续有效。 民诉法没有诉前
保全裁定有效期限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诉法若干问题意见第109条规定的是诉讼中财产
保全裁定效力维持到生效法律文书
执行时止。程序法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因申请人在诉前财产
保全后三十日内
起诉而应解除诉前
保全或由审判合议庭另行制作
保全裁定,笔者理解立法愿意已赋予诉前
保全的效力具有延续性。因此,诉前
保全实施后,申请人在法定期间
起诉的,该
保全裁定继续有效,其效力也应维持到生效法律文书
执行时止。 4、被
保全财产范围的广泛性。人们认为,能适用诉前
保全的财产除有形财产即动产和不动产,如货币、车、船、钢材、木材、房屋等外,还应有无形财产,如财产使用权、收益权、债务人到期债权及财产所有权派生出的其他财产权等都可以作为
保全的对象,只是
保全措施与有形财产的
保全方式有所不同,如对债务人的到期债权的
保全是限制履行,而不能对第三人的财产直接
保全。综合上面所说的,诉前财产
保全就是可以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失,而对于在查封的时候只要符合条件不管是个人不是企业都可以进行冻结;但前提必须要是合理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按条款来进行处理,这样才不会承担法律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