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离婚的多半原因就是出轨。在离婚时,其配偶就能请求损害赔偿。但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应满足以下条件:
1、侵权行为的发生。
夫妻一方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即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侵权行为。笔者认为,以上四种情形过于狭窄。应将赌博、吸毒作为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2、行为人存有过错。
行为人只要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论行为人是故意的或者是过失的,即应当认定行为人有过错。作为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还要求被侵权的夫妻一方须无过错。无过错方的过错是指不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不是指没有任何过错。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损害事实是构成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之一。该违法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财产和人身、精神上的损害事实。没有物质、人身或精神损害,也就失去了赔偿的前提。财产损害是指财产利益的损失。财产损失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精神损害是指公民人格权的侵犯而在人的精神上产生的损害后果。
4、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
该违法行为与感情破裂具有因果关系,即该违法行为是导致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如果不具备该要件,夫妻之间没有被判离婚,也就不存在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二、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
1、对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并基于该条规定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凡是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法院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第四十六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要求的,法院不予受理。损害赔偿请求应当与离婚诉讼请求同时提出。这样符合法律规定又有利于赔偿数额的确定和保证判决得到执行。对于当事人不知道损害赔偿应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的,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释》第三十条规定了法院就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的规定,以避免审判实践中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未得到保护。2、对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为被告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的,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应当从保护无过错方的角度出发,应该允许其事后提起损害赔偿,但也不是无限期的。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另一种是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在一审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赔偿的,在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无过错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需要注意婚内损害赔偿不受保护。一方面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婚姻损害赔偿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婚姻损害赔偿请求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双方均有过错的情形,如果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形是什么
      近年来,离婚夫妻之间除了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上产生纠纷,在彩礼的返还上面也是容易产生纠纷的。而此时男方主张返还彩礼,而女方则主张不返还。那到底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形是什么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形是什么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界定,这主要是为了区分财产的性质,然后进行处理。其中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那么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来界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1980年《婚姻法》采用的夫妻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不仅规定婚后所得财......


·分居两年了可以单方解除婚姻关系,怎么解除?
      人是有感情的,年轻男女也是因为感情的存在才会选择和对方组成家庭、结成婚姻关系的。不过对于感情的长久度,我们却无法保证。对于一些没有感情的事实存在,我们往往通过解除婚姻关系来处理。那么分居两年了可以单方解除婚姻关系?怎么解除?事实上,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解除婚姻关系的方法只有两种,那便是登记离婚和诉讼......


·家暴对离婚财产分割有影响吗
      当今社会如果女性不幸遭遇了家暴,大多数人往往都会选择提起离婚诉讼,说到离婚就一定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很多人就问,家暴对离婚财产分割有影响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详细的解答,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一、家暴对离婚财产分割有影响吗《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四种情况可以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


·没有办理离婚手续,返还彩礼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直以来,夫妻离婚对于婚前彩礼是否应该返还争论不休,一方认为离婚后婚前彩礼应该退还,另一方则认为不应返还,因此产生了诸多矛盾和争。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些夫妻签订了返还彩礼协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1、什么是彩礼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我......


·遗弃罪哪个部门管理?
      人人都主张在社会中每个人都处于平等的地位,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中总能听到小孩被遗弃,并且每天都在上演这类的事情,那么对于一个被遗弃的孩子而言,这对他(她)公平吗?近几年了国家在不停地为这些孩子找回公道,为之立下了相应的法律。那么对于遗弃罪哪个......


·我国破产撤销权制度是什么?
      我国破产撤销权制度是什么?一、定义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实际上,破产法上的撤销权制度是民法上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在破产法上的延伸。基于其独特......


·行政诉讼立案条件有哪些
      行政诉讼立案条件有哪些?行政诉讼主要是因为政府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损害了公民的合法利益,因此才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行政诉讼立案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你具体答案。一、行政诉讼立案条件有哪些1、原告是认为具体......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有什么步骤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无论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还是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这其实都是有一定的步骤的。那到底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有什么步骤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有什么步骤交通事故......



·2018年3月28日,张律师参加新乡荣泰锁业清算资产拍卖会
      河南省新乡市荣泰锁业有限责任公司进入清算以来,随着清算工作的进行,公司清算委托新乡市公物拍卖行有限公司对公司资产进行拍卖。    新乡市公物拍卖行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受委托,我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上午10点,在新乡市金穗大道256......


·滁州市区县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安徽省滁州市市区有个看守所,下属县各设有一个看守所。滁州市区县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如下:滁州市看守所地址:安徽省滁州南谯区大王镇前一站看守所站。联系方式:0550-3567797来安县看守所地址:来安县新安镇双塘村联系方式:0550-5......



·南京离婚女律师
    南京离婚女律师为婚姻家庭纠纷排忧解难,致力于婚姻家庭案件研究和实践,保障当事人在婚姻、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解决您婚姻家庭的疑难问题。☆南京离婚女律师谈涉外婚姻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特别规定,我国《婚姻法》具有明确的规定......


·南京离婚律师说法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代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婚姻家庭纠纷处理等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指导您尽快解决离婚纠纷,尽量多分财产,确立子女抚养优势,财产分割方案,力求将离婚案件带给双方、子女及家庭的伤害降到最低。南京离婚律......



·医疗过错认定从医疗过程来认定包括几个环节
      医疗过错认定从医疗过程来认定包括几个环节一、确定医疗机构是否有注意义务㈠治疗效果追求义务。⑴是否按批准的诊疗范围开展诊疗活动;⑵为诊治的医务人员是否合格;⑶是否给患者使用了良好的医疗设施、设备;⑷为患者提供的医疗器械、药品、医疗用品、......


·环境污染是分等级的,也就是根据造成的污染程度进行分级的。法律
      环境污染是分等级的,也就是根据造成的污染程度进行分级的。法律一般对分级分为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以及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一般环境污染事件等等,根据不同的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可以采取不同的补偿措施。我们将为您讲解环境污染事故分级的问题,详情请阅读下文......


·新婚姻法有关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中规定的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不太一样的,比较诉讼离婚是由公权力进行判决,来结束夫妻关系。那么您知道民法典有关诉讼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民法典有关诉讼离婚的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想知道我老公在不在田各庄房山区看守所
·我儿子从出生的现在六年了他妈妈一次都没有看过也没过问过,我可
·按《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的,休假5天。请问这里指的‘’累可以
·严重违章处理找律师诉讼
·单位集资建房我是否可以购?
·机动车在禁止鸣笛的路段而又鸣笛了会受处罚吗?
·勾引我老婆己经有二十多年了我2020年的腊月三十的
·逮捕后能申请取保候审吗
·劳动工伤,你好,你好,是这样的,我是在去给公司干活在回来
·这样违背《教师法》,我是一名教师
·环境影响评价法有没有司法解释?
·你好,我现在没有结婚证,没有准生证,孩子的出生证明能办下来不能?


推荐律师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3770831974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我想知道我老公在不在田各庄房山区看守所
·我儿子从出生的现在六年了他妈妈一次都没有看过也没过问过,我可
·按《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的,休假5天。请问这里指的‘’累可以
·严重违章处理找律师诉讼
·单位集资建房我是否可以购?
·机动车在禁止鸣笛的路段而又鸣笛了会受处罚吗?
·勾引我老婆己经有二十多年了我2020年的腊月三十的
·逮捕后能申请取保候审吗
·劳动工伤,你好,你好,是这样的,我是在去给公司干活在回来
·这样违背《教师法》,我是一名教师
·环境影响评价法有没有司法解释?
·你好,我现在没有结婚证,没有准生证,孩子的出生证明能办下来不能?

热门城市

·南通律师
·
北海律师
·
衢州律师
·
濮阳律师
·
丰台区律师
·
洛阳律师
·
海口律师
·
宝坻区律师
·
通州区律师
·
绵阳律师
·
抚州律师
·
金华律师
·
江北区律师
·
长治律师
·
雅安律师
·
黔南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