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法理上,
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就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形成的是
保险合同关系(商事法律关系),而机动车方与受害人之间形成的是道路
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两种法律关系的性质不同。但是,根据《
保险法》第50条的规定,“
保险人对责任
保险的被
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
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
保险金。”“
责任
保险是指以被
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
保险标的的
保险。”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6 条已经明文规定
保险公司对道路
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赔偿责任。道路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根据上述两条规定,对
保险金享有直接的请求权,
保险公司有义务按照
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
保险金。
受害人的请求权是法定的,源于上述两部法律的直接规定。故受害人以机动车方和
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提起损害赔偿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对
保险公司的赔偿义务作出判决;受害人
起诉时仅诉机动车方,而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追加
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受害人
起诉时仅以
保险公司为被告提
起诉讼的。
由于
保险公司对受害人承担的责任实际上是代肇事的机动车方承担责任(即代偿),为了便于
保险公司行使抗辩权,也为了查清案件事实,人民法院应当将投保人追加为共同被告。
至于作为被告的机动车方在诉讼过程中要求追加
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的,由于一方面机动车方是侵权行为人,另一方面作为赔偿权利人的原告没有要求
保险公司代为承担责任,故不能在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将
保险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机动车方可在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后,另行向
保险公司追偿。至于案由,仍作为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来对待。
二、
保险合同纠纷
管辖法院
因
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辖。
因财产
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
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
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
管辖。
因人身
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
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三、有关
保险合同纠纷
管辖权的相关规定
1.《民事诉讼法》第24条是对
保险合同纠纷这个特定类型
合同纠纷的地域
管辖权做出专门规定。之所以做出专门规定,是考虑到
保险合同纠纷与一般民商事
合同纠纷相比,有其特有的专业性和技术性。
《解释》第21条增加了被
保险人住所地法院作为地域
管辖法院之一,有利于当事人就近选择法院解决
保险争议,也避免了被告住所地可能存在的司法保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解释》第21条的规定,人身
保险合同纠纷诉讼,地域
管辖的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
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被
保险人住所地法院。
2.《民事诉讼法》第34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
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
管辖和专属
管辖的规定”。该34条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章第二节“地域
管辖”标题之下,采用的是列举加概括的方式(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为列举式,“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是概括式),对
合同纠纷或其他有关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选择
管辖法院之范围做出了规定。其中概括性规定所使用的“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措词同样表明:第34条属于解决
合同争议之特殊地域
管辖相关规定的范畴。
3.《民事诉讼法》第24条和《解释》第21条,对人身
保险合同纠纷的地域
管辖权,使用的是明确列举式,而且所列举之法院
管辖地“被告住所地或者
保险标的物所在地、被
保险人住所地”,均在第34条所规定的“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范围之内。
4.《民事诉讼法》第24条和《解释》第21条明确列举了三个法院
管辖地:被告住所地、
保险标的物所在地、被
保险人住所地。从条款的字面文义来看,并未在明确列举的三个法院
管辖地之后,再加上“或者当事人协议选择的
管辖法院”、“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之类的字句;当然,该条款也没有明确禁止“当事人意思自治”。
5.对于《民事诉讼法》第34条(协议
管辖)与《民事诉讼法》第24条及《解释》第21条(
保险合同地域
管辖)在实际适用时的优先问题。个人以为,在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保险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订立协议选择
管辖法院,但只能在被告住所地、
保险标的物所在地、被
保险人住所地三个选项中三选一。这样,既充分尊重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同时,也符合《民事诉诉法》第24和《解释》第21条对
保险合同纠纷做出专门的特殊地域
管辖规定的立法本意。
针对于投保人和
保险公司双方之间如果有纠纷的话,一般来说都是因为
保险公司不履行实际的相关责任,但是在现实中这种情况是非常少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的话,投保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
起诉讼,并且要求其支付应承担的相关义务和对自己所受到的额外损失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