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
离婚规定有哪些?
一、2020重婚
离婚规定有哪些?
1、以对方重婚
起诉离婚,首先需要确认哪些情形属于重婚,具体来说: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
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①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②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
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2、以对方重婚
起诉离婚要满足下列条件:
(1)
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
离婚诉讼。
(2)提起
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
起诉讼
离婚。
(3)提起
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
起诉讼
离婚。
(4)提起
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
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
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
房产、
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
离婚起诉状。
二、
离婚规定
我国《婚姻法》关于
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
离婚的,准予
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
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
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
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
离婚诉讼的,应准予
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
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
离婚。女方提出
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
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
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因重婚行为而
离婚的被告在
离婚诉讼案件中是不占有利地位的,若构成重婚罪的不仅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最高在两年一下的有期徒刑。重婚行为伤害两家的和谐幸福,也给孩子带来伤害。对于要
离婚的原告完全有权利这么做,通过法律维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