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转让的特征都有哪些1.
合同转让是
合同主体的变化,而不是
合同内容的变更。
合同转让的结果,是由第三人取代原当事人一方享有
合同权利、承担
合同义务,或者是由第三人加入
合同关系与原当事人共同分享权利、分担义务。不论哪一种情况,都是
合同当事人的变化,即出现了新当事人。至于
合同权利义务的内容,并没有发生变化,只不过是其承受者发生了变化,即
合同权利义务发生了转移。2.
合同转让涉及到第三方的法律关系。首先,
合同的转让要由作为转让方的原
合同当事人一方与作为受让方的第三人达成合意;其次,
合同的转让还要由原
合同当事人双方自由表达意志甚至达成合意;最后,
合同转让后,第三人作为受让方成为新的当事人,其与原
合同当事人另一方之间也产生了
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是在
合同的变更中所没有的,可以说是
合同转让的一个重要特点。二、
合同转让的类型有几种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
合同的转让作出不同的划分:1.
合同的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根据
合同转让的范围不同,可将
合同转让分为
合同的全部转让与
合同的部分转让。所谓
合同的全部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
合同权利、
合同义务或者
合同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所谓
合同部分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
合同权利、
合同义务或者
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转让给第三人。2.
合同权利的转让、
合同义务的移转、
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根据
合同转让的内容不同,可将
合同转让分为
合同权利的转让、
合同义务的转让和
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所谓
合同权利的转让,又称为
合同债权让与,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
合同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所谓
合同义务的转让,又称为
合同债务承担,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
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所谓
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又称为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
合同权利义务一并全部转让给第三人。
合同转让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而转让,也可以因为法院的裁决而转让,还可以是基于法律行为而转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转让
合同的时候,必须要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合同转让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还必须依法办理相应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