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
拘留人的时间标准是什么?
一、警方
拘留人的时间标准是什么?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
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
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行政
拘留是最严厉的
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
拘留
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
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
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
拘留所
执行;对
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
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2、刑事
拘留
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
拘留的人,应当在
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最长时间三十七天。若被
拘留人被批准
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
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
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
二、可以
拘留的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
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
拘留的条件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
拘留后,由公安机关
执行。
刑事
拘留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
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
逮捕或者不批准
逮捕的决定)。
执法机关对于任何违法行为的行为人都是可以进行
拘留的,等待检察机关的审查和判处。轻则警告,重则剥夺人身自由,甚至死亡。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要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公民,杜绝出现伤害他人和社会的行为。
拘留时间长短根据案情严重程度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