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商铺出租合同怎么写?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商铺出租合同怎么写?
  
  现在许多个体经营户都采用商铺出租的方式来获取经营场地。商铺出租早已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但是,商铺出租合同与普通房屋出租合同不同,许多人并不知道有哪些要点,需要怎么撰写该合同。下面,我们告诉您,商铺出租合同怎么写。
  
  商铺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房一间,面积 平米左右(一层),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房内附属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__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号)租凭费用为________元(大写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交清房租。
  
  三、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________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四、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经营活动。乙方要搞好防范措施,安全用电。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现火灾、水灾等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负责赔偿(因房屋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
  
  六、乙方租赁房屋期间要保持房屋结构设施原样,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进行随意改造。如需要改造,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损坏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租赁期间,水、电费及由乙方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按规定缴纳。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能转租他人。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声明是否续租。如乙方继续租用,双方重新商定租赁事项,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续租,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中在房屋门上张贴出租广告。合同期满,乙方房屋原样交付甲方,乙方可以在房屋门侧张贴迁址广告一个月。
  
  八、甲方在合同期内如因其它原因需要出售房屋,需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九、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十、如有其它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此合同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一份商铺出租合同范本,对于商铺出租合同怎么写这个问题,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根据自己商铺的具体情况和希望约定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该范本进行修改适用。出租人如果对承租人在使用店铺期间有什么要求,一定要具体地体现在合同之中,在制定合同时虽然麻烦,却可以避免以后的纠纷。
  
  ...

·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多少年?
      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多少年?合同在成立以后是可以撤销的,但是很多人对于合同的撤销权并不是很了解,对于这一权利的行使期在各国法律中均有不同规定,关于这些不同之处的体现和对比,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解答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多少年这一问题。一、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多少年?撤销权......


·装修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装修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一、我国《合同法》违约金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


·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不给合同怎么办?
      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不给合同怎么办???????相信很多劳动者知道或者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即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致产生一系列关于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赔偿等纠纷。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在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不给合同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进行解答。一、签订合同......


·租赁合同解除要什么条件
      进行东西的租赁,多数情况下需要签订一份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有签订的时候,当然也就有解除的时候。但解除租赁合同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可以,究竟法律中规定租赁合同解除要什么条件呢?本文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租赁合同解除需要什么条件租赁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


·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不论是否达到目的,即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行为人只要在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量刑时......


·团伙抢劫罪是怎么量刑处罚
      团伙犯罪其实也就是共同犯罪中的一种,一般在团伙实施犯罪的时候都是有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的,往往法律中规定对这两类人的处罚也是相对较重的。那具体来说我国对团伙抢劫罪是怎么量刑处罚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团伙抢劫罪是怎么量刑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六......


·多次盗窃不论数额都入罪吗?
      刑法中只有关于盗窃罪的相关规定以及多次盗窃的处罚,但没有对多次盗窃详细的说明,所以很多人对多次盗窃不是很了解,那么多次盗窃不论数额都入罪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多次盗窃不论数额都入罪吗?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


·股权质押的设立
      股权质押的设立以当事人合意并签订质押合同而设立。  一、股权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  我国《担保法》第64条规定,“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第78条第1款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可见,在我国,股权质押只......


·公司开除员工要符合什么条件
      公司开除员工其实也就是提前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说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但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公司开除员工的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究竟公司开除员工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公司开除员工要符合什么条件单位......


·进出口押汇的定义
      进出口押汇,一般是指在不同国家的进出口商之间的交易中,A国出口商以其所开的汇票,连同货物的提单、保险单以及发票等全部有关单据为担保,向银行押借款项,而由银行持全部单据到期向B国进口商收回贷款本息的贸易融资业务活动。  进出口押汇,依据承做押汇业务的银行(押汇行......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现实生活中,有些时候父母不同意子女结婚或离婚,就采用各种手段对子女的婚姻自由加以阻挠,那么父母的这种干涉子女婚姻的行为是否会构成犯罪呢?虽然刑法规定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但并不是所有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都会构成该罪。而在构成此罪的时候,就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通常暴......


·扰乱公共秩序罪的种类有哪些?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实际生活中,扰乱公共秩序罪不止一种,那么扰乱公共秩序罪的种类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扰乱公共秩序罪的种类有哪......



·贵州七律律师事务所2012年终总结暨客户答谢会举行
      1月18日,贵州七律律师事务所2012年终总结暨客户答谢会在凯里中瑞天禧酒店举行,州政协副主席、州......



·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
    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是原高淳县看守所、高淳县.看守所,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淳东路......



·江西省丰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
      江西省丰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随迁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镇化建设的加剧,拆迁的步伐也在加快。对于房屋拆迁,群众最关心的就是拆迁补偿的问题,都希望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补偿。但是随着经济发展的差距,城市与城市之间补偿标准也是不同的。但所有的......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1、须债权人依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对债务人动产的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基本要件。这一要件可以从三方面分析:第一,留置权的主体为债权人。不是依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不得行使留置权;但也不是一切合法占有他人财产都可以成......


·新婚姻法分居后的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婚姻法和婚姻法解释(二)中对夫妻债务问题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那么新婚姻法分居后的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呢?而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又该如何来承担?关于上述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进行解答。一、新婚姻法分居后的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法律对此没有......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商铺出租合同怎么写?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微信去限额,里面有一千多块钱,无缘无故就没了,也没有交易记录
·关于社保的问题
·能否生育二胎,我再婚,我再婚,孩子归丈夫,现在丈夫和他前妻只领
·孙律师您好,看到您为江苏陈x女士起诉北京x公司,申请财产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一电焊工,焊工证是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发的想问一下这样
·关于企业职工处分问题 咨询律师
·合同合法不合法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保安节假日上班。为什么不能拿三倍工


推荐律师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115062590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微信去限额,里面有一千多块钱,无缘无故就没了,也没有交易记录
·关于社保的问题
·能否生育二胎,我再婚,我再婚,孩子归丈夫,现在丈夫和他前妻只领
·孙律师您好,看到您为江苏陈x女士起诉北京x公司,申请财产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一电焊工,焊工证是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发的想问一下这样
·关于企业职工处分问题 咨询律师
·合同合法不合法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保安节假日上班。为什么不能拿三倍工

热门城市

·泉州律师
·福建律师
·江门律师
·嘉义律师
·韶关律师
·怒江律师
·浦东新区律师
·海南律师
·巴音郭楞律师
·香港岛律师
·德宏律师
·陵水律师
·梁平区律师
·湘潭律师
·湘西律师
·欧洲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