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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转让的类型有哪些 一、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
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
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
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
股票的股份转让。
股票转让,是指以
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
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
股票转让与非记名
股票的转让、有纸化
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
股票的转让等。
二、书面
股权转让与非书面
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
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
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
股票为表现形式的
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
三、即时
股权转让与预约
股权转让
即时
股权转让,是指随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
股权转让。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
股权转让,为预约
股权转让。中国《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
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为规避此项法律规定,发起人与他人签署于附期间的公司设立1年之后的
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董事、监事、经理与他人签署附期限的
股权转让协议,即属于预期
股权转让。
四、公司参与的
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
股权转让
公司参与
股权转让,表明
股权转让事宜已获得公司的认可,因而可以视为股东资格的名义更换但已实质获得了公司的认同,这是公司参与
股权转让最为积极的意义。但同时还应注意到,中国诸多公司参与的
股权转让现象中,未经
股权转让各方邀请或者未经
股权享有人授权公司代理的情形时有发生。
五、有偿
股权转让与无偿
股权转让
有偿
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
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
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
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
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
股权。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
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
股权赠
综上所属,企业转让投资类型有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有偿
股权转让与无偿
股权转让,公司参与的
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
股权转让,即时
股权转让与预约
股权转让四种。企业
股权投资转让并不能只根据自身意愿进行转让,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取得全公司股东的同意,才能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