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简单店面租赁合同范本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当今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在市场经济的浪潮里,下海经商的人也越来越多,这时候经商者就需要挑选一个合适的店铺,同时需要和店主签订一份租赁合同,那么简单店面租赁合同范本怎么写呢?为您准备了一份简单店面租赁合同范本。
  
  
  简单店面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店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店面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 街 号店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店面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店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店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 元,然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5%,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店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店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30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店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店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60 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我们在和店主签订房租租赁合同的时候,可以参照一下这个简单店面租赁合同范本。若是店主想要修改合同里面的某些固定条款,我们一定要认真谨慎,店面租赁合同是发生纠纷后的一个重要证据,是双方法律关系的证明。...

·情势变更制度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会带来怎样的法律效果?
      一、情势变更制度的适用条件1、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第一,这种重大变化是一种客观情况,要达到足以动摇合同基础的程度。哪些客观情况能称为该“重大变化”,要根据客观情况本身及其对合同基础的影响等进行具体判断。第二,这种重大变化应发生在合同成立后至履行完毕前的期间内......


·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时间
      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时间一、什么是质押合同?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


·法定要式合同有哪些
      法定要式合同有哪些在创业的过程避免不了的便是合作,要想在合作中不因为利益而产生纠纷,就需要制定合同,那么何为法定要式合同,那些是要式合同,签订他时又应该注意什么呢,我们便会给你们带来一些有关法定要式合同的知识,接下来就让我们带你们去看看吧。一、何为法定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


·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如何计算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债务利息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规定:"迟延履行期间的......


·什么是遗产管理人?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争抢。”这表明,凡存有遗产的人,都是遗产保管人,都负有妥善保管遗产的责任。被继承人死后,虽然有继承人,但继承人不明或均不在遗产所在地或全部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这时的遗产就处于......


·审查是否与“在先权利”发生冲突时,如何界定“相同商标”
      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先权商标相同,要先看该商标与在先权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服务),然后从商标的整体结构、读音和含义去判断商标是否相同。在商标审查中,审查人员将按商品(服务)的功能、用途、原料、销售渠道和消费对象等实际情况,对“同一种......


·什么是同居关系?
      所谓同居关系,一般可分为广义上的同居关系和狭义上的同居关系两种。从广义上讲,同居关系是一种基于共同生活,居住而形成的关系。从此含义理解的话,可以形成同居关系的情形很多,范围也很广,与自己同住的亲属、朋友、同学等,形成的都属于广义上的同居关系。狭义的同居关系,......


·被派遣劳动者有哪些权利?
         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


·单务合同抗辩权是否存在?
      单务合同抗辩权是否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的合同大多是双务合同,也就是说在合同中,双方互相负有义务。但是有些合同却只有一方承担义务,而另一方只有权利。像赠与合同就是这样的类型。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可以针对另一方的请求权而行使抗辩权。那么单务合同抗辩权是否存在......


·破坏生产经营罪司法解释定罪标准是什么?
      生产力直接影响国家的发展,无论是工业生产还是农业生产都是必不可少的生产,在经营生产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法分子的恶意破坏,直接导致生产出现严重的事故,给经营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在法规中对破坏生产者有严格的惩罚,那破坏生产经营罪司法解释定罪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


·江苏省投资优惠政策及有关法规
      江苏省投资优惠政策及有关法规1、税收及有关优惠规定自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起,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是怎样的?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是怎样的?一、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



·陈志学律师为泰州“2013.3.27”杀人抛尸案主犯提供刑事辩护
      2013年1月,泰州人陈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雷某。2月19日11时许,他以请雷某吃饭为名,伙同陈某......



·南京律师事件案件浅析
    最近几年,古城南京发生了一些有意义的法律事件,例如:南京彭宇案、南京徐老太事件、......



·公司注销的程序步骤
      如果一个公司想注销,但是该公司下面还有分公司,这种情况下应该先注销分公司,再注销总公司。其注销步骤如下:  一、公司清算的步骤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


·检察院抗诉的决定
      经过审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作出抗诉、不抗诉、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的决定。其中,对于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由检察长批准或者由检察委员会决定,作出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决定;地方各级人民......


·租房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吗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在租赁房屋时,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并对租金、租期等进行详细的约定,且需要注意的是,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简单店面租赁合同范本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相关费用大概多少呢有位多好友跟我借了500元,我不在乎多少钱,请问律师需要做些什
·误工费怎么判合理吗
·凶手可以判多久?如果谅解的话还能判多久?
·本公司需要找个淄博市临淄区的律师。
·你好我是去年7月份进的公司没有签合同,没有买社保现在他把我
·因单位原因到龄退还没退休怎么
·离婚需要什么资料需要多少费用
·交通事故纠纷法庭辩论


推荐律师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0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相关费用大概多少呢有位多好友跟我借了500元,我不在乎多少钱,请问律师需要做些什
·误工费怎么判合理吗
·凶手可以判多久?如果谅解的话还能判多久?
·本公司需要找个淄博市临淄区的律师。
·你好我是去年7月份进的公司没有签合同,没有买社保现在他把我
·因单位原因到龄退还没退休怎么
·离婚需要什么资料需要多少费用
·交通事故纠纷法庭辩论

热门城市

·济源律师
·丹东律师
·西宁律师
·和田律师
·迪庆律师
·钦州律师
·大兴安岭律师
·延安律师
·博尔塔拉律师
·张家口律师
·唐山律师
·滨海新区律师
·海南律师
·潼南区律师
·白银律师
·金昌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