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协议
离婚手续是什么?应当按照签订协议、赔偿费用、认定
抚养权、
离婚登记等程序进行处理,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件〉,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具体为: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
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
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二、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
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
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第四十九条:婚姻登记员受理
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
离婚的条件;询问当事人的
离婚意愿以及对
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双方自愿
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
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
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夫妻双方亲自在
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第五十条: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
离婚登记声明书、
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
离婚条件的,填写《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
离婚证。《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
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填写。第五十一条:婚姻登记员在完成
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
离婚是可以双方协议处理,对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是可以认可其效力的,但如果双方无法就有关
抚养权的处理以及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就需要
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并按照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认定
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