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轻伤原告撤诉后还可以
起诉吗?撤诉后可以再
起诉,原告撤诉或者
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
起诉的,
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
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原告申请撤诉,人民
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
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
法院可以不予准许。二、具体情况1、民事诉讼中(1)《民诉意见》第144条:当事人撤诉或人民
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
起诉的,人民
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
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2、刑事诉讼中:(1)公诉案件:《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77条: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
起诉的,人民
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
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第117条: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
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
起诉的,人民
法院不予受理。(2)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人民
法院不予受理自诉案件:第188条:对于自诉案件,人民
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起诉。(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3、行政诉讼中:《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36条:人民
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
起诉的,人民
法院不予受理。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
再审的,人民
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2)第37条:原告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经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在法定期限内再次
起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
法院应当予以受理。民诉中撤诉后再
起诉的,
法院一般受理。刑诉中和行政诉讼中一般不受理。故意伤害行为造成了轻伤的,原告可以合法的提出
起诉行为,相关情况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的,但如果当事人后期就有关情况达成了一致意见,特别是民事赔偿情况,那么是可以撤诉处理的, 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