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一次用尽是什么意思
专利权用尽原则也称为
专利权穷竭原则或首次销售原则,通常系指
专利产品或依据
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一经合法售出后,
专利权人及其合法授权人即丧失对该等产品进行使用和再次销售等行为的控制权。我国2008年《
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规定: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
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
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
专利权。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在我国
专利权用尽是一种对
专利权的限制,为实现
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必须严格规范
专利权用尽的适用范围。二、
专利权(一)实施许可权它是指
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
专利技术并收取
专利使用费。许可他人实施
专利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
合同。(二)转让权
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
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
合同,并向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
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三)标示权它是指
专利权人享有在其
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
专利标记和
专利号的权利。三、义务
专利权人的义务主要是缴纳
专利年费。
专利法第43条规定: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
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未按规定交纳年费的,可能导致
专利权终止。此外,职务发明创造
专利的单位,在授予
专利权后,应当按照规定对发明人或设计人进行奖励;
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应按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给合理的报酬。四、效力(一)独占实施权发明和实用新型
专利权被授予后,除
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
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
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
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
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
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因此,产品发明
专利权人和实用新型
专利权人独占实施权的内容具体包括对
专利产品的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和进口权;方法发明
专利权人享有的独占实施权,除了指该
专利方法的排他使用权外,还包括对依照该
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享有的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和进口权。这里的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二)外观设计
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
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
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
专利产品。可见,外观设计
专利独占实施权的内容包括对外观设计
专利产品的制造权、销售权和进口权。五、期限发明
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
专利权和外观设计
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权期限届满后,
专利权终止。
专利权期限届满前,
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
专利权。在我国
专利的发明人或单位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申请,
专利证书批准后任何人员和单位无法继续使用这类
专利,需得到
专利发明人的认可和许可后才能够继续进行使用。
专利人也可以转让这类
专利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