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直接判决
离婚是否合法?事实婚姻直接判决
离婚是不合法的,因为在目前这个阶段,我们国家是事实婚姻是不予以承认的,既然没有合法的有效婚姻关系,就不需要进行判决
离婚,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
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如果事实婚姻的一方不愿意解除
同居关系,或者双方对解除
同居关系发生争议的,则可以
起诉解除
同居关系,
法院会准许解除
同居关系。如果还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的,双方协商不下的情况下,
法院也会一并作出判决。具体手续如下: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
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
法院(区或县
法院)
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
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
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
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二、
法院处理事实婚姻的方式在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解除
同居关系的情况下,可以
起诉解除
同居关系。需要注意的是,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往往认为自己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是长期一起生活应当属于事实婚姻,所以
法院应该按照
离婚处理。但是,由于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不管在一起多久,只要的登记就不是夫妻,所以
法院会按照解除
同居关系处理。对于事实婚姻的当事人
起诉要求“
离婚”的,
法院会判决解除
同居关系。
法院不会像
离婚诉讼中那样,调解当事人重归于好。如果当事人对子女和财产分割问题存在争议的,
法院会一并判决。在日常生活当中,可能很多人误以为现在还是存在着事实婚姻,并且对事实婚姻的效力都是予以认可的,但实际上目前这个实际我国婚姻法当中不承认事实婚姻,其实双方在一起生活很久了,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也不存在合法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