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法律规定批捕后多长时间结案?公诉案批捕后,一般需要半年左右才会结案。刑事案件结案,公安机关对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
拘留,对符合
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
逮捕。在犯罪嫌疑人没有被
拘留或没被批准
逮捕之前,法律没有规定相应的期限。如果嫌疑人被刑 事
拘留,最长时限为37天;如果被批准
逮捕,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
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
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
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
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
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
起诉的期限。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二、法律依据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
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
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
拘留人送
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
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
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
拘留人的家属。《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
拘留的人,应当在
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
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
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在对于刑事案件进行调查的时候,他需要经过很多的流程,首先是公安机关的侦查的活动,然后才是审查
起诉的阶段,最终才是法院所作出的定罪
量刑的阶段,法院所作出定罪
量刑,主要就是依据于前期所收集的一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