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我国法律对挪用公款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中,有一种行为是挪用公款,这也是公务员犯罪的主要方式。那么在我国法律条文中,对于挪用公款具体是如何规定的?都有哪些行为属于挪用公款?下面我们随着我们的这篇文章来做个简单了解。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这里所说的非法活动是指挪用公款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走私、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对这种情况的定罪,没有要求挪用公款的数额要达到较大,也没有规定挪用达到多长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起点;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如果挪用公款未达到以上标准的,一般可不认为构成犯罪。2、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这是指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作为挪用人或者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资本,如挪用人本人或者他人将挪用的公款用于生产、经营、买房出租,作为个人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入股资金,存人银行或者借给他人而个人取利等,如果行为人挪用公款后,为私利以个人名义将挪用的公款借给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使用的,不管这些单位是否将其挪用的公款用于营利活动,都应视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而不能认为属于挪归公用,这里的数额较大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以挪用公款15万至2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对于这种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法律既没有要求挪用公款要达到多长时间,也不要求行为人营利的目的要真正达到。但如果行为人在案发前已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分别情节,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3、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上述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并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如挪用公款用于建造私房、购置家具和其他生活用品、办理婚丧、支付医疗费或者偿还家庭、个人债务等。这种情况既要求挪用公款要达到一定数额。也要求挪用公款要达到一定时间。这里的数额较大也是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以15万元至2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未还是指案发前(被司法机关、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发现前)未还。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在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益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虽在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本息的,从轻处罚。在实践中,也有这样的情形,行为人多次挪用公款,用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而每次挪用的间隔时间都不超过三个月,对此,应从第一次挪用公款的时间算起。连续累计至挪用行为终止。在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挪用公款的数额按最后未归还的金额认定。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明知使用人用于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应当认定为挪用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我国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打击力度一直很大,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务人员挪用公款具体是如何规定的也有明确条文。一般来说,只要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共同财产用于非法活动或者盈利的,都可以认定为挪用公款。公务员应该洁身自好,对于不是自己的钱别伸手...

·离婚协议书里的债权债务应该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里的债权债务应该怎么写离婚协议涉及到债券债务怎么写?(1)在财产问题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定手续等等;(2)在子女问题上,涉及到合适抚养方式的选择,抚养费的合理确定,探视方式的确定等等;(3)在债权债务问题上,涉及到共同债权债务的定性,双方承担比例的确定......


·加强债权债务管理的重要性
      加强债权债务管理的重要性债权债务的管理,成为了企业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作为公司的资金管理运作重要部分,它的好坏直接影响公司的好坏。关于债务债权是什么意思以及债权债务管理的重要性,我们又清楚多少?下面的我们在本文为您介绍债权债务管理的重要性。一、债务债权是什么意思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


·债权人撤销权起诉状
      债权人撤销权起诉状生活中,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产生纠纷,债务人为了不偿还欠款,往往就会把名下的财产转移给第三人,这种行为是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利益的,因此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这种行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撤销权。那么债权人撤销权起诉状怎么写呢?我们为您做了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未上市公司债券融资有哪些优缺点
      未上市公司债券融资有哪些优缺点(一)未上市公司债券融资有哪些优缺点一、债券融资的优点:第一,债券融资的成本较低。从投资者角度来讲,投资于债券可以受限制性条款的保护,其风险较低,相应地要求较低的回报率,即债券的利息支出成本低于普通股票的股息支出成本;从筹资公司来讲,债券的利息是在所得税前支付,有抵......


·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处理民间借贷根据实际是否需要支付利息,分为有偿借贷与无偿借贷。其中的有偿借贷,很明显就是当事人是之间就借贷约定了实际利息的,不过在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当事人对借款利息约定不明的情况。那么,要是对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处理呢?请和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处理在......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权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怎样进行交通事故诉讼呢?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介绍。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


·预告登记费是什么意思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城市买房,现在买房子除了要交付预付,还要缴纳预告登记费。预告登记费的作用主要是为了保护我们自己的不动产,防止一些商人把房子进行二次买卖,因此缴纳预告登记费是必要的。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预告登记费是什么意思?的我......


·公司裁员时优先留用谁,裁员后如何补偿
      在公司裁员的时候,毕竟只是对一部分员工进行裁减。于是有的员工就不清楚了,究竟公司裁员时优先留用谁呢?要是自己不幸被裁减的话,此时公司又该如何来对我进行补偿?针对这两个问题,本文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一、公司裁员时优先留用谁裁减人员时,应当......


·对交通事故管辖的规定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南京律师谈保全期限的最新规定
      2015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律师会见手续、时间、取保申请步骤
      南京市秦淮看守所地址:秦淮区罗家场66号。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辩护,犯罪嫌疑人在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律师可以依法行使其会见通信权。当嫌疑人被拘留在看守所的时候,其他人是不能进行会见的,只有律......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泰冯路58号,靠近泰山新村,俗称“南京市泰山新村看守所”,联系电话:025-110邮政编码:210032。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地址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已经搬迁到板桥柿子树),靠近高铁南京南站,以后迁建到雨花台区板桥柿子树(靠近刘村枢纽、新湖大道)。南京刑事律师提示: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商标专用权质押指商标的所有权人以商标专有权向债权人作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依法处理商标专用权,从而实现债权。那么,我们为您推荐一篇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


·立案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立案的诉讼时效是多长?众所周知,案件存在诉讼时效,这个概念的意义除了降低司法成本外,还能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其权利,而立案则是刑事诉讼的起始也是必经阶段,那么立案的诉讼时效是否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呢?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一、案件的......


·罪犯减刑条件具体有哪些
      罪犯在服刑期间,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那么也是有机会减刑的,这样实际服刑的时间就会缩短。因此,很多罪犯都会积极的表现,甚至有些还会有立功表现。那到底,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罪犯减刑条件具体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罪犯减......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我国法律对挪用公款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我提供房产手机号码,法院不执行怎么
·你好。刑事案件负责人和同外人欺诈犯罪嫌疑人家属的钱需要负法律
·孩子被他人打伤,对方被法院判决5年,但没有赔偿,怎么办?
·在看守所打的新冠疫苗怎么查询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资料准备
·刚来工地一个月公司没买保险,设签劳动合同在工地受伤了,怎么做
·根据什么法律法规,谢谢,百姓在自己家院子外面打了一口井
·求助:夫妻离婚,关于财产分割和索要补偿金
·喝了酒开车,别人的车撞上了我的,别人不撞到一个人,这个问题应该是怎么处理san
·请问苹果手机1元抢购这个是不是真的!谢谢!
·我没有办结婚生了一个小孩都14岁了,就是小孩的爸爸这几都没有管过小孩现在需要办什
·家人骑电动车被车撞了交警判出0%责任,能要求肇事方赔偿哪几项


推荐律师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你好,我提供房产手机号码,法院不执行怎么
·你好。刑事案件负责人和同外人欺诈犯罪嫌疑人家属的钱需要负法律
·孩子被他人打伤,对方被法院判决5年,但没有赔偿,怎么办?
·在看守所打的新冠疫苗怎么查询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资料准备
·刚来工地一个月公司没买保险,设签劳动合同在工地受伤了,怎么做
·根据什么法律法规,谢谢,百姓在自己家院子外面打了一口井
·求助:夫妻离婚,关于财产分割和索要补偿金
·喝了酒开车,别人的车撞上了我的,别人不撞到一个人,这个问题应该是怎么处理san
·请问苹果手机1元抢购这个是不是真的!谢谢!
·我没有办结婚生了一个小孩都14岁了,就是小孩的爸爸这几都没有管过小孩现在需要办什
·家人骑电动车被车撞了交警判出0%责任,能要求肇事方赔偿哪几项

热门城市

·泰州律师
·
琼海律师
·
福州律师
·
达州律师
·
黔东南律师
·
果洛律师
·
岳阳律师
·
浙江律师
·
黔南律师
·
南川区律师
·
铜梁区律师
·
梧州律师
·
武汉律师
·
昌都律师
·
绍兴律师
·
辽宁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