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
合同陷阱注意哪些内容?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介绍,常见的
合同陷阱有以下几种,经验不足的求职者应警惕:
1、口头
合同。
具体表现在一些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一些求职心切、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极易相信用人单位种种“许诺”。这种口头“
合同”是靠不住的,一有“风吹草动”,这些口头许诺就会化为泡影。
2、格式
合同。
即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劳动部门制定的
合同示范文本事先打印好的聘用
合同。从表面上看,这种
合同似乎无可挑剔,可是具体条款却表述含糊,甚至有多种解释,一旦发生劳务纠纷,用人方总会按照“
合同”为自己辩护,最终吃亏的还是应聘者。
3、单方
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应聘者求职心切的心理,只约定应聘方有哪些义务,违反约定要承担怎样的责任,毁约要交纳
违约金等,而
合同上关于应聘者的权利几乎一字不提。如果签订这样的
合同,无疑是将自己送上“案板”,任用人单位“宰割”。
4、生死
合同。
即一些危险行业用人单位为逃避应该承担的责任,常常在签订
合同时,要求应聘方接受
合同中的“生死协议”,即一旦发生意外,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签订这种
合同,真的发生意外事故后,恐怕交涉起来会有更多的麻烦。
5、“两张皮”
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慑于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往往与应聘者签订两份
合同,一份
合同用来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另一份
合同才是双方真正履行的
合同。用来应付检查的
合同是用人单位一手炮制的,连签名也是假冒的,应聘者不但见不到这份
合同,甚至不知道有这份
合同的存在。而双方真正履行的那份
合同,是不能暴露在阳光之下的,因为那份真
合同一定是只有利于用人单位的不平等
合同。
合同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一旦掉进
合同陷阱,不仅会失去自己的尊严,同时也会失去本应该得到的利益。因此,有关人士提醒广大求职者,签订
合同时,一定要睁大眼睛,看清楚再签
二、劳动
合同主要应包含下列内容:
1.劳动
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
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
合同的责任。
部分用人单位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计在劳动
合同中设立种种陷阱,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在
合同中设立押金条款;采用格式
合同,不与劳动者协商;在
合同中规定逃避责任的条款,对于劳动者工作中的伤亡不负责任;准备了至少两份
合同,一份是假
合同,内容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对外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但真正
执行的是另一份
合同等等。
目前解决劳动争议的机构和途径很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自行处理。劳动者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劳动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也可以由劳动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仲裁是必须程序,人民法院只有在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时才受理诉讼。
对于刚毕业找工作的大学生应该加强自己法律意识,有效防范陷阱
合同的危害。劳动
合同的签署应当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侵害劳动者的权益,相关部门或单位应当端正自身的经营理念和工作方式,促进自身企业的正面发证,严禁涉及违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