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后发明人会变吗
专利转让是拥有
专利申请权和
专利权人把
专利申请权和
专利权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
专利转让如果只是简单的所有权转让,那么发明人就不会变更,如果受让方要求变更发明人,双方协商一致,也是可以变更的,只不过
专利局审查比较严,要求出具充分的证据证明变更后的发明人对该项发明的创造性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第十条规定:
专利申请权和
专利权可以转让。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
专利申请权或者
专利权,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中国人(或单位)向外国人转让
专利申请权或
专利权,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
专利申请或
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
合同,经
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专利转让包括出售、折股投资等多种形式。二、
专利转让的后果
专利转让权一经生效,受让人取得
专利权人地位,转让人丧失
专利权人地位,
专利权转让
合同不影响转让方在
合同成立前与他人订立
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的效力。除
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原
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由
专利权受让方承担。另外,订立
专利权转让
合同前,转让方已实施
专利的,除
合同另有约定以外,
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应当停止实施。债权人可以将
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
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债务人将
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
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专利转让变更需要双方签订书面的转让
合同,并携带
合同书与委托书到
专利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变更
专利信息。一般办理
专利转让手续收取的费用为200元。需要我们注意的是,转让发明前一定要跟受让人说清楚是否变更发明人,以免引发不必要的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