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
商标抢注的意思是什么
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
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
商标;现阶段
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
商标或驰名
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
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
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
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应视为
商标抢注。
商标抢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
商标抢注是指在原
商标所有者之前注册该
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竞争行为。
商标专用权的确认和取得,世界各国有不同的规定,归纳起来大致采用“注册原则”、“使用原则”和“混合原则”这三种方式。所谓注册原则就是按申请
商标注册的先后来确定
商标权的归属,谁先申请,
商标专用权就授予谁,而不问该
商标是否已经使用。申请注册是形成
商标专用权的唯一法律事实,所以注册原则最基本的法律特征是
商标注册申请。与注册原则相对应的是使用原则,它是按使用
商标的先后来确定
商标的归属,谁最先使用该
商标,谁就享有
商标专用权。
申请
商标注册不是其必然要件。注册原则和使用原则各有利弊,采用注册原则取得
商标专用权,便于对
商标的管理,
商标权人对
商标的归属发生争议也容易辨别,
商标权的法律关系明确、稳定性强,容易调查取证。其弊端是过于僵化,缺乏灵活性,不能保护
商标在先使用权。采用使用原则取得
商标专用权,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在先使用权利,且灵活实用,可以避免消费者因不同使用人先后使用相同
商标而造成混淆。但它缺乏稳定性,查证
商标使用人使用
商标的证据困难,不利于
商标管理。现在大多数国家都采用注册原则取得和确认
商标专用权,只有美国等少数几个国家采用使用原则。
商标的抢注是自己商业经营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因为自己占得先机,所以自己就可以进行一定的法律诉求,从而瓜分市场份额,为自己的企业创造出良好的竞争环境,另一方面在法律上企业所属的
知识产权也会有着一定的保障,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