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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监护人是什么意思?

法律监护人是什么意思? 监护人的含义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 (1)法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人, (4)委托监护人。 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监护职责相适应,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 (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4)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5)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二、监护人的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我们在生活中,如果已经成年,并且可以承担民事行为能力,我们就不再有监护人,我们需要为自己的事情负责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等。但是作为未成年人,他们不需要承担下相应的责任,由监护人进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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