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计算代通知金?
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
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
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
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工资计算基数: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
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之规定,代通知金的工资基数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
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依据该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
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劳动
合同法简化了工资的计算标准,规定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的所谓“最低工资”或者“基本工资”作为工资计算基数是不对的。
二、裁员适用代通知金吗?
按照劳动
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解除劳动
合同才可能支付“代通知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
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
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裁员程序中并无支付“代通知金”的要求,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股代通知金的标准,支付的标准是按照一年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代通知金的支付还需要看用人单位与雇佣员工的主要使作法是属于哪一方,然后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并不是所有的辞退员工都会支付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