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劳动
合同养老金补办的规定是什么?
1、中断缴费人员持公民身份证(户口薄)、养老
保险手册、本人档案到当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接续基本养老
保险关系手续。
2、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填写《接续
保险登记表》、并与中断缴费人员签订《接续
保险三方委托缴费协议》。
3、中断缴费人员持《接续
保险登记表》、《接续
保险三方委托缴费协议》、公民身份证到指定银行开立个人银行活期储蓄帐户,并存入足额存款。
4、代扣银行根据《接续
保险三方委托缴费协议》的约定,每月定期按照断保人员的缴费标准扣款,并划入社保经办机构帐户。
5、办理了续保手续的中断缴费人员可在每年五月末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领取上一年度《养老
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了解个人缴费及帐户结存情况。
二、解除劳动
合同后转社保怎么办理?
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
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
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
保险关系人员,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
保险转移手续。
3、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
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
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
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4、失业职工或下岗转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缴纳
医疗保险费、不享受
医疗保险待遇、不计算缴费年限。领取完失业救济金后,应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
医疗保险的办法按时足额缴纳
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
医疗保险待遇、计算缴费年限。
总之,也不仅是养老
保险,其他的社会
保险也会伴随着劳动
合同的解除受到一定的影响。在找到新的工作之前,由于向工伤,生育等这些社会
保险并不能够以个人的身份补交,因此,建议职工也能够考虑挂靠到代办公司,毕竟,除了补交养老
保险之外,其他的社会
保险的缴费也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