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履行
离婚协议如何处理(一)
离婚协议不属于由法院强制
执行的法律文书。强制
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强制
执行有着严格的要求。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作为
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以下几类: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
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
执行内容的决定。凡不在前述列举范围内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都无权介入
执行。(二)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
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
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对方即属于此类,那就有充足的理由向人民法院
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二、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
执行的内容(一)向法院
起诉时可以以自己和孩子的名义,提出
离婚后财产纠纷,要求对方履行协议约定,如果有房屋,将房屋过户给孩子。理由是:第一,根据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撤销。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同样对
离婚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约履行。(二)因为在
离婚协议中涉及的对孩子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行为。也就是说,通过
离婚协议约定的赠与,不是一个单独的赠与
合同,是与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等相关联的,不能将这几个问题分割来看,也不能任意撤销。孩子
起诉正是对父母
离婚时的赠与行为的接受。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甚至按一般赠与
合同要求撤销赠与,于法无据,法院不会支持的。综上所述,这种情况其实不少见,在生活当中经常出现,有些人为达到
离婚的目的,对于对方提出的任何请求都会答应,等
离婚后就不闻不问了,所以这种行为应该打击,为了保护孩子,这种情况的
起诉是合理合法,有理有据的,胜诉的可能性较大,完全可以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利益。此时虽然
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并不具有法律强制
执行力,所以无法直接拿着
离婚协议书去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而只能依法去法院提
起诉讼,在获得了法院的生效判决之后,如果对方还不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才能就
离婚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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