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定

格式条款与普通条款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比如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可以明确分配风险、增进交易安全,便于国家宏观调控等等,但同时其自身也存在不可忽视的缺陷,比如限制了合同自由原则,导致合同的风险分配不同理,因当事人缔约地位不平等而损害弱势相对人的利益等等。为充分发挥其优势,抑制其消极影响,中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格式条款进行了全面的立法规制,其第496条、第497条、第498条分别规定了格式条款的订立、效力、解释规则。

(一)对格式条款订立的规制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二)对格式条款效力的规制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根据该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在以下情况下,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属于《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对格式条款解释的规制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对格式条款进行解释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也就是说,应当以可能订约者的平均的、合理的理解对格式条款进行解释。

2、对条款制作人作不利的解释。此项解释原则来源于罗马法上“有疑义者就为表义者不利之解释”原则,后来被法学界广泛接受。

3、非格式条款优先于格式条款。如果在一个合同中,既有格式条款,又有非格式条款(即由双方当事人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后所拟定的条款),并且两种条款的内容不一致,那么采用不同条款,会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产生重大、不同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该原则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这也是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并且在一般情况下也更有利于保护广大消费者。

综上所述,关于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定,我们不能否认格式条款可以提高交易的效率,但是我们要注意,胁迫他人签署的条款一定是无效的,而且,我们在签订是时候,必须是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签订的,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为目的进行签订条款...

·欠网贷了两万怎么办?
      欠网贷了两万怎么办?网贷不还会有什么后果?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想要赖账,那你就得考虑考虑:贷款不还有什么后果?无论你是网贷欠个人还是银行的债务,这些都是无法轻易逃脱的。从被催收到被起诉甚至被强制执行,欠款不还的路并不好走。一、网贷不还的后果1、遭遇罚息和违约金贷款不还,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额罚息,一......


·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是什么?
      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是什么?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最高额抵押这个名词,我们都知道最高额抵押是一种抵押方式,那么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是什么呢?为了解决您的困惑,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材料,希望对您有帮助。一、最高额抵押1、概念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


·股权转让后的债务承担风险有哪些
      股权转让后的债务承担风险有哪些?股权转让后的债务承担风险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仲裁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以及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之间的劳资纠纷等。对于上述既有负债或潜在债务,股份出让方有的是知道的或应当知道......


·债权债务合同范本
      债权债务合同范本在一段债的关系中,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合同中至关重要的部分,所有的协议都应以书面的形式来订立更为稳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问题订立的协议中,对双方应尽的责任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那债权债务合同范本应该是什么样的?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债权债务协议书范文债权债务......


·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一、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在保护债权人的权益时,也要保护债务人,次债务人的合法行为。代位权制度虽然主要用来约束债务人不法行为。但也要防止债权人动辄行使代位权,从而导致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的利益因为债权债务关系而受到侵害。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


·江西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多少?
      虽然我国每个省市都有司法鉴定机构,但是根据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司法鉴定费用也有所差别,江西省作为中部省份,江西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我们查阅了江西省相关资料,下面给您简单做个介绍。一、法医病理鉴定死亡原因鉴定元/具1500-20......


·民事诉讼法上的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上的期间是如何规定的新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期间种类和期间计算】第七十五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


·旅游合同的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
      旅游合同的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我们在报团旅游过程中,有时候难免会遇到旅行社违约的事件发生,那么什么违约行为属于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呢,面对违约事件我们又该如何区分呢?面对两种违约行为我们又该如何应对呢?下面为您介绍根本违约与一般违约的区别以及应对......


·免费搭车出事故可以要求赔偿吗
      免费搭车出事故可以要求赔偿吗一、免费搭车出事故可以要求赔偿吗对免费搭车造成的损害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尚未有相关好意同乘的规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也未对好意同乘的损害赔偿做出具体规定。《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



·保定李庆律师辩护非法拘禁案判处缓刑
      保定李庆律师接受被告人田某某家属的委托,为田某某非法拘禁案进行辩护,田某某出于哥们义气,帮助他人非法拘禁,经阅卷、、开庭积极辩护,在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谅解的情况下,被告人田某某被判处缓刑。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


·律师在刑事诉讼三个阶段中能为你做什么? 北京刑事辩护吴丁亚律师
      由于大多数人不了解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工作和作用,同时我国目前相关法律的缺陷,以及普法工作的滞后,更重要的是有些公职部门中的腐败分子对律师的抵触和错误的诱导,造成很多人对律师的工作和作用产生了怀疑。本人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经常听到我的当事人的......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石榴园28号(已经合并至南京市第二看守所),邮政编码210004,具体地址在南京市新街口西南方向,王府大街边,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无罪申诉罪轻辩护的。律师提示:因区划调整,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刑事案件律师
    南京刑事案件律师承办各类刑事案件,包括:诈骗案、毒品案、经济案、贪污贿赂案等刑事辩护。★南京刑事案件律师谈“疑罪从无”、“无罪推定”原则1996年版《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就是人们......



·遗嘱执行人可否收取报酬?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付给遗嘱执行人的报酬,执行人可以向继承人和受遗赠人请求报酬;如遗嘱人未明确报酬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自愿给付的,也应允许,同时,执行人也可以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协商报酬金额。...


·什么是司法强制拆迁?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取消行政强制拆迁,改为政府申请,由法院负责司法强制拆迁。一是有利于公众重拾对公权机关的信心。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基础建设日新月异,旧城改造如火如荼,凸显出拆......


·劳务合同违约金怎么算,规定是什么?
      劳务合同违约金怎么算,规定是什么?一、支付违约金的情况(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且约定了服务期《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请问厂里规定产量夲人无法完成,我能拒绝吗
·网商贷有几千块钱逾期没还怎么办
·没有交过社保 没签过合可以获得最大多少赔san
·电脑丢了怎么办,我能得多少赔偿
·无故辞退员工,如何维权!!?
·中方公司在山东注册,在无锡活动,从事不锈钢贸易。在海外网上伪
·驾车不小心撞倒六十多岁的老人
·在网站投注彩票,,中奖了,,,不给提款,,怎么
·离婚后孩子可以随母姓吗?
·借款人潜逃,一共欠下多0来万,能不能上网通缉
·职工配偶养老保险,我场为了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卖鸡鹅苗到家死完了。到那个咨询一下


推荐律师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请问厂里规定产量夲人无法完成,我能拒绝吗
·网商贷有几千块钱逾期没还怎么办
·没有交过社保 没签过合可以获得最大多少赔san
·电脑丢了怎么办,我能得多少赔偿
·无故辞退员工,如何维权!!?
·中方公司在山东注册,在无锡活动,从事不锈钢贸易。在海外网上伪
·驾车不小心撞倒六十多岁的老人
·在网站投注彩票,,中奖了,,,不给提款,,怎么
·离婚后孩子可以随母姓吗?
·借款人潜逃,一共欠下多0来万,能不能上网通缉
·职工配偶养老保险,我场为了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卖鸡鹅苗到家死完了。到那个咨询一下

热门城市

·东营律师
·
长春律师
·
沈阳律师
·
六盘水律师
·
宜春律师
·
台湾律师
·
广东律师
·
河西区律师
·
密云区律师
·
苏州律师
·
双鸭山律师
·
西安律师
·
四平律师
·
武隆区律师
·
渝北区律师
·
石河子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