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劳动
合同期限是否需要重新签订
合同按照《劳动
合同法》的规定,劳动
合同变更的对象,只限于劳动
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即依法可以变更的条款,但
合同当事人条款及
合同期限条款等是不能进行变更的。而劳动
合同续签是指原订的劳动
合同终止
执行后,由于工作需要,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一致,继续签订的劳动
合同。根据劳动
合同续签的定义和特征,延长劳动
合同到期时间符合劳动
合同续签的相关特征,因此变更劳动
合同期限应该算是续签了劳动
合同。根据王某首次和单位已签订过为期1年的劳动
合同,然后又延长了1年的劳动
合同期限,完全符合两次签订劳动
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
合同法》第14条第3款的规定,只要王某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单位就应当订立。房地产中介公司试图以变更劳动
合同期限的方式来规避签订劳动
合同的次数,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劳动
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
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
合同。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
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
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
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
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
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
合同的。劳动
合同的期限变更,对于所属的利益协议就会进行重新划分,所以对于具体的问题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程度的了解,所以在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期限的变更就会进行
合同的重新签订,所以对于有关问题的解决,就需要自己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程序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