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自诉是什么意思条件是什么1、申请
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
执行义务的人拒不
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
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来说,负有
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
执行而实施了下列八种行为之一:(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
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
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
执行的;(2)伪造、毁灭有关被
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
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
执行的;(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
执行的;(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
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
执行的;(5)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
执行人员进入
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
执行现场,致使
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6)对
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
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7)毁损、抢夺
执行案件材料、
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
执行器械、
执行人员服装以及
执行公务证件,致使
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8)拒不
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2、申请
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
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拒执罪是有一定的时间期限的,有需要自诉的请抓紧时间,不要过了时间期限。在一次强调如果对于法院审理的判决有异议,一定要在第一时间申诉。如果不进行申诉,并且也不
执行判决,属于罪加一等,情节不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