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
离婚什么时候拿到
离婚证?
男女双方自愿
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
离婚证》,收回《结婚证》。办好
离婚手续后,当天就能拿到
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
离婚,或双方要求
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二、
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1、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协议
离婚和诉讼
离婚。协议
离婚需要双方都同意,就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到民政局办理;诉讼
离婚是指一方不同意
离婚,则另一方向法院提
起诉讼,诉请法院判决双方
离婚。你可以向法院提
起诉讼
离婚。
2、如果你是协议
离婚,则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原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相关的手续。如果是诉讼
离婚,则建议律师办理,因为此程序相对非常复杂。
3、双方签订的
离婚协议,必须以已经
离婚这一事实已经发生为前提,即未
离婚之前,该
离婚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
三、哪些情况下民政局不受理
离婚登记?
协议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
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
离婚登记并发给
离婚证。
但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离婚登记申请:
1、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
离婚的;
2、双方当事人请求
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
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生活中感情出现危机,无法缓和的话可能会
离婚。走协议
离婚的,双方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及
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一般来说,民政局审核资料无误的,当天发放
离婚证,注销回收结婚证。双方领到
离婚证就标志着夫妻关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