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国行政
拘留不交罚款不放人?
公安机关作出罚款决定,被处罚人应当自收到
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被处罚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的,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抵缴罚款。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超过罚款数额的,余额部分应当及时退还被处罚人。不能采取上述措施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依法加处罚款超过三十日,经催告被处罚人仍不履行的,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三条。
行政
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
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
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
行政处罚。
行政
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
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
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
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
执行行政
拘留。行政
拘留不同于刑事
拘留和司法
拘留。
一般当事人在由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被行政
拘留的一般不会留下前科,这是区别于刑事处分的重要和要素。
但当事人如果超过16岁被处以行政
拘留在当地公安机关留下案底,如果5年内再次因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被处以行政
拘留的处罚会加重处罚。
行政
拘留案底在公安机关长期保存,可以查询,对报考公务员以及特殊部门雇员的当事人的政审环节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二、行政
拘留的特征
1、行政
拘留是一种严厉的
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
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
拘留不同于刑事
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
拘留不同于司法
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
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
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行政
拘留不同于刑事
拘留,只是暂时限制人生自由15日以内,这仅仅是对于违法行为的惩治,如果行政
拘留期间不交罚款肯定是不会放人的。如在一定有缴纳期限未交款,超过期限加收滞纳金,如仍然拒不缴纳,公安机关可直接向人民法院
起诉,强制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