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合同专用章是公司
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对
合同当事人而言,
合同上加盖
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
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
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
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什么是劳动
合同专用章?
对于什么是劳动
合同专用章,公司
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对
合同当事人而言,
合同上加盖
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
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
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
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
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
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
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
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
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
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
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
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
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
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
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签字应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也可以有效;
劳动
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属于内部章,需经过用人单位授权后,在劳动
合同书上加盖这些印章应当有效。但该印章须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并按公开的形式经过公示。法人章就是公司章,你所谓的法人章是法人代表吧。那就不一定要盖。盖
合同章也是可以。在一些场合,特别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时候,如果证据有利于劳动者,那么其他章被认可的机会很大。如果明显理在劳动者,则被要求一定要公司章才承认的机会非常大。
综合上面所描写的,通常是行政印章但是,只要能证明
合同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就可以使用任何一章,甚至可以使用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名。但是,印章必须由公安机关备案,并以公开的形式公示。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