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率是怎样计算的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在我国税收是我国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工具,至今年开始,国家实行了营业税改增值税以后,关于房屋租赁收入全部实缴纳增值税,由于政策实施时间不长,很多不知道具体税率是多少,接下来我们就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进行了解。


一、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率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其不动产为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或虽然是2016年4月30前取得但其自愿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税率11%,在出租不动产所在地预交3%税款,剩余应交税款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应就地预交的增值税=[收取的租金/(1+11%)]乘3%,回机构所在地再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收取的租金/(1+11%)]乘11%-已经预交的税款。

一般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系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5%。 应就地预缴的增值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5%;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5%-已预交税款。

(二)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出租不动产预交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5%;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5%-已预交税款。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

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征收率5%但减按1.5%,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1.5%。

(四)个人出租不动产

个人出租的非住房(指用于生产经营用)征收率5%,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乘5%。

个人出租住房征收率5%减按1.5%,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乘1.5%。

二、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率相关规定: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16号

第三条,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四条,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第六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本办法规定需要预缴税款的,应在取得租金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预缴税款。

第七条,预缴税款的计算

(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乘3%。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5%。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1.5%。

第八条,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一)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1.5%。

(二)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乘5%。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率的相关内容,通过前面的介绍相信您对于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率有所了解,在房屋租赁时出租人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营改增后出租不动产的税率改为11%,但是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的征收率有所不同。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

·验收房屋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虽然房屋验收已经是购房者购房的尾声,但也是十分重要的,一旦处理不好,就可能会使购房者陷入麻烦,甚至是会遭受损失。那么,实践中,验收房屋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验收房屋时要注意哪些事项验房时要带好笔、纸、卷尺、直尺、小刀片、照相机等,便于测量、记录、取证。当您看到期......


·商品房的预售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的预售流程是怎样的一、商品房的预售流程是怎样的商品房预售的流程如下:(一)开发商申领预售许可证。准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法律规定的材料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接到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申请后,应当在10天之内核发预售许可证或者作出不......


·办假离婚贷款的风险有哪些,假离婚买房有哪些法律建议?
      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就将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是完全一致的。在一定意义上,如确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那么其就是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因此而取得的贷款购房资格就会产生一定的风险。下面将为您介绍,办假离婚贷款的风险有哪些......


·买房可能会遇到哪些风险
      对于很多家庭来讲,购房涉及到的财产是很大的,因此在买房的过程中一定要小心谨慎,避免一些法律风险的产生,这样才能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屋。那么实践中,买房可能会遇到哪些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买房可能会遇到哪些风险1、开发商隐瞒无开发资格或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事实,对外销售期......


·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产能买吗
      现实中,要是选择购买期房的话,那么此时的房价一般是比较便宜的,但此时购房者需要承担的风险也是相对较大的。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产,对于这样的房产能够买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产能买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


·各地汽车贷款利息是多少
      各地汽车贷款利息是多少一、北京:四大行车贷利率基本一致记者在北京走访多家汽车4S店发现,这些4S店主要推荐的贷款行是工农中建四大行,特别是建设银行被推荐得最多,目前建设银行1年期、2年期和3年期车贷的总费用率分别为4%、8%和12%。其他三家银行中,......


·对复审请求应进行哪些形式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专利申请人的复审请求后,首先应对申请人的复审......


·行政诉讼第三人权利有哪些
      行政诉讼第三人权利有哪些公民和法人有权利在案件存在利害关系的时候申请参加行政诉讼,这便是行政诉讼第三人。虽然在现实生活中,您遇到诉讼案件的机会很少,何况是作为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但您还是需要了解一下行政诉讼第三人权利。行政诉讼第三人......


·和军人离婚得不到孩子抚养权吗?
      别看军人是在很多地方都是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但是在军人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其实也是严格按照国家《婚姻法》来进行的,军人在这里是没有什么优势的,所以您所担心的和军人离婚得不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在这里我们为您解决。一、和军人离婚得不到孩子抚养权吗......



·苏州知识产权法庭管辖范围、地址、电话
      苏州知识产权法庭位于苏州市虎丘区科技城科普路36号(科普路与锦峰路交叉口),公交站点:科技大厦。苏州知识产权法庭主要审理发生在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南通市辖区内的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


·协议离婚把房子给孩子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双方在离婚中协议把共有房产给孩子。有人担心,如果把房子给孩子,今后一方反悔怎么办。在房子过户费用比较高的情况下,很多人没有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及时去办理过户,在没有过户的情况下,一方反悔是否可行?..,离婚协议中把房子给孩子属于赠与行为......



·南京打官司
    南京律师免费在线解答如何在南京打官司、南京打官司费用、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在南京打官司如何收费?南京律师收费标准、热线电话,教您如何打官司,南京打官司的常识。►南京如何打官司?1.写打官司需要的起诉状打官司首先要写好起诉状,起诉......


·昆山市看守所
    江苏省昆山市看守所位于昆山市周市镇。来访导航路线是:在339省道和东城大道交叉口太仓方向,在苏州昆山市坐公交11路到东方路,再沿着新浦路,转弯过宋家港路,到桥那边转金清路,一直往东到底即到。★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欢迎来电......



·构成走私假币罪怎么处罚
      违反国家有关货币的管理法规及海关法规,采取种种方法,以躲避海关的监督和检查,非法携带、运输、邮寄伪造的货币进出国(边)境属于走私假币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对货币的管理制度,而且也破坏了国家对外的贸易管理,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那究竟构成走私假......


·哪些情况离婚不用请律师
      在打离婚官司的情况下,多数都会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期许能够争取更多的利益。但就实际情况来看,并不是所有离婚案件中都有必要请律师。那到底哪些情况下离婚不用请律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情况离婚不用请律师(1)情感争议型,当事人不......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工商变更吗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工商变更吗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工商变更吗股份公司(非上市)股份转让无需申请工商变更登记。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二)住所;(三)法定代表人姓名;(四)注册资本;(五)公司类型......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率是怎样计算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要怎么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呢
·交强制申请书需要带什么?
·我妻子的户口是省外的,现在想迁过来我这边,可以不
·我想讨回我应有的赔偿走法律途径
·就是我店铺转让,找了广告公司,打广告,当初她承诺我怎么样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激活社保卡非得要本人去,该咋办
·公司工伤赔偿少了咋办
·在单位因工作管理员工被打,单位劝退拒绝后单位下发调岗通知书,
·律师你好,我和老公分开有十多年了,五年前上过一回诉失败了,我
·我要提出离婚,请问起诉需要什么材料,我们都是阜阳的,两个孩子
·房子问题,您好!我最近买了一套铁路房子
·交通事故车主全责受害人能获得哪些赔偿?


推荐律师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我要怎么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呢
·交强制申请书需要带什么?
·我妻子的户口是省外的,现在想迁过来我这边,可以不
·我想讨回我应有的赔偿走法律途径
·就是我店铺转让,找了广告公司,打广告,当初她承诺我怎么样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激活社保卡非得要本人去,该咋办
·公司工伤赔偿少了咋办
·在单位因工作管理员工被打,单位劝退拒绝后单位下发调岗通知书,
·律师你好,我和老公分开有十多年了,五年前上过一回诉失败了,我
·我要提出离婚,请问起诉需要什么材料,我们都是阜阳的,两个孩子
·房子问题,您好!我最近买了一套铁路房子
·交通事故车主全责受害人能获得哪些赔偿?

热门城市

·克孜勒苏律师
·
铁岭律师
·
广元律师
·
揭阳律师
·
临汾律师
·
九江律师
·
石家庄律师
·
北海律师
·
潮州律师
·
南充律师
·
深圳律师
·
崇左律师
·
澳门律师
·
盐城律师
·
中卫律师
·
抚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