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村干部挪用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是什么罪名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现实生活中,国家有很多特别好的惠民政策,就是在下面的这些单位实施的过程当中被逐步弱化掉真正给予农户的切身利益的,村干部可能也是认为现在的村民们的法律意识也不会高到哪里去,所以才会发生这种村干部挪用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的行为,如果确认是挪用那可能是挪用公款罪,拒不归还的话就构成了职务侵占罪了。一、村干部挪用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是什么罪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规定,对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土地补偿款在入村集体账目之前,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对土地征用补偿款管理的性质应属于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行政管理行为;土地补偿款在入村集体账目之后,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土地补偿费归农村经济组织所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的规定,土地补偿款在分配入村财务帐后,即成为村集体财产,此时,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对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管理的性质应属于自治或者经营事务,而非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公务的行为。二、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怎么办?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三、征地补偿款发放流程是怎么样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如不分配给村民,则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可单独或共同起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要求支付相应份额。总而言之,村干部挪用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这并不属于职务犯罪,因为村干部不属于国家的公务员,和职务犯罪的犯罪主体是有所冲突的,但是对于村干部挪用集体补偿款的这件事情民众可以联合以侵占职务罪对村干部提起诉讼,而且当地的乡镇单位对这件事情有的时候也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
  
  
  ...

·铁路征地拆迁费标准是什么
      铁路征地拆迁费标准是什么一、铁路征地拆迁费标准规划中的铁路外沿线三十米之内为铁路建设永久性用地,土地不可能返还了。而此外的施工用地则是在施工结束后要归还给农民恢复使用的,这属于临时用地。永久性的征地,与临时用地的补偿标准当然是不可能一样了。永久性征用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第四......


·襄樊市市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襄樊市市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征地拆迁是实践中经常看到的现象,征地是为了支持国家的大型工程建设,拆迁房子则有很多原因,但征地拆迁后都会给土地的使用者和拆迁户进行补偿,补偿多少则需要根据当地情况分析。襄樊市市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呢?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以......


·土地承包纠纷找谁?
      土地承包纠纷找谁?在农村的土地如果拥有使用权,那么是可以承包的,会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如果之后双发发生有关承包的纠纷,就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那么发生土地承包纠纷找谁处理呢,以及纠纷调解仲裁法法条是什么呢,下面由为您分享一下有关知识吧!一、土地承包纠纷找谁土地纠纷主要分两种,......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只要符合国有土地使用权条件的个人和单位都可以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并不等于所有权,使用权存在使用的期限。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转让时可以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转让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原因与对策
      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原因与对策一、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原因造成银行在破产重整中损失大的直接原因有两个:(一)企业资产评估价值过低。实践中可以看出,企业破产重整受偿率一般是企业根据重生成本倒算出的受偿比率,并不是完全按照市场确定的企业合理价值。所......


·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最多几个青苗补偿标准?
      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最多几个青苗补偿标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如果说国家需要使用我们的土地的话,那么对于我们来说是需要予以配合的,当然国家也会有相应的政策,鼓励我们。比如说土地征收补偿就是其中的一种政策,很多人都想知道。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最多几个青苗补偿......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如何审核?
          一、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主要是看申请书件提交材料是否齐全,章戳是否齐备,不合格的,发《不予受理通知书》,原申请材料不退,不从代理预付款中扣除备案规费。申请书件合格的转入监督管理处进入备案审核。   &#......


·河南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全国各地关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标准不同,了解所在省市的认定标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可以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减少争吵和纠纷,避免事件的严重性。为您总结了河南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下面请看详细条例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


·当代社会,正规的用人单位都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来规定
      当代社会,正规的用人单位都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来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当然劳动合同的拟定,必须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劳动劳动合同法2017实施细则。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


·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
      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一、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存款保险条例》第五条: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


·工程质量合格不合格是怎么划分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工程建
      工程质量合格不合格是怎么划分的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工程建筑着我们的城市,让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加繁荣发达。我们知道建筑高楼大厦的时候都必须要保证工程的质量的,毕竟工程的安全也是人民群众的安全,那么,工程质量合格不合格是怎么划分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


·离婚再婚生育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很多人在前一次婚姻中可能就生育了子女,因此要是再婚的话,就担心自己不满足生育条件了。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究竟离婚再婚生育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呢?而此时有需要提供哪些的材料才可以?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一、离婚再婚生育条件有哪些夫妇一方或双方为再婚......



·明光市看守所地址、电话、乘车路线、地图导航
      明光市看守所地址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明峰驾校(104国道西)☎电话:0550-8101589,81......



·江宁借贷律师
    江宁借贷律师专注于南京市江宁区贷款纠纷、企业债务、个人债务等,为个人及企业进行债务......



·按规定工伤鉴定委托书谁出?
      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后,伤情严重的情况下,首先应尽快就医治疗,在伤病被治愈或病情稳定得到控制时,就可以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赔偿手续了,如果职工因遭受工伤导致身体残疾,影响了正常行动能力,不能自行办理工伤鉴定申请,那么,工伤鉴定委托......


·房屋产权登记程序
      房地产权初始登记是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 登记程序如下:  ①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  在登记时,......


·农民工被欠薪,能否要求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
      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国务院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了工程经分包转包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该条例的出台,有效整治了总包单位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等导致的拖欠......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村干部挪用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是什么罪名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儿媳打婆婆儿子站在旁边不管,
·经营性补助归属问题,律师您好:以前我在报纸上看到您的案例
·叶律师您好!我是您2001年经办的案件当事人,一审死刑
·新购的房,发现自己的车库内设有2根排水管是室内而非墙外,在购房前,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不说明
·在工厂上班,导致意外受伤
·职务侵占 1万余元 怎么定罪
·实*律师所需材料
·我是一个二婚男,没有结婚证,现在女方想不和我过了。二年多时间


推荐律师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儿媳打婆婆儿子站在旁边不管,
·经营性补助归属问题,律师您好:以前我在报纸上看到您的案例
·叶律师您好!我是您2001年经办的案件当事人,一审死刑
·新购的房,发现自己的车库内设有2根排水管是室内而非墙外,在购房前,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不说明
·在工厂上班,导致意外受伤
·职务侵占 1万余元 怎么定罪
·实*律师所需材料
·我是一个二婚男,没有结婚证,现在女方想不和我过了。二年多时间

热门城市

·桃园律师
·琼中律师
·西青区律师
·衡水律师
·延庆区律师
·惠州律师
·阿克苏律师
·嘉兴律师
·台州律师
·阿勒泰律师
·贵港律师
·巫溪县律师
·绵阳律师
·珠海律师
·福州律师
·台南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