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不能与不履行有什么区别?
一、概念不同
合同履行不能,法律术语,指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
合同不履行是指违反
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
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
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
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仅指违反
合同债务这一客观事实,不包括当事人及有关第三人的主观过错。各个国家
合同法对
违约行为形态的划分都是不一样的 [1
二、法律后果不同
一)
合同履行不能有哪些后果?
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
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
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
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
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
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
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
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
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3、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
违约责任,但此时履行不得违反《
合同法》第110条规定。
4、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
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对能履行的部分仍应继续履行,但不得违反《
合同法》第110条的规定,并同时承担
违约责任;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债权人订约目的不能实现,债权人可解除
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5、若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
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的法律后果分别表现为:
(1)解除原债务的实行履行责任。因一时履行不能,债务人在不能障碍消除前不负履行迟延责任;
(2)遇有履行不能情形时,债务人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并有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的义务,如《
合同法》第118条的规定;
(3)除承担
违约责任,如《
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
二)
合同法不履行
合同的法律后果
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
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的法律后果分别表现为:
(1)解除原债务的实行履行责任。因一时履行不能,债务人在不能障 碍消除前不负履行迟延责任;
(2)遇有履行不能情形时,债务人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并有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的义务,如《
合同法》第118条的规定;
(3)除承担
违约责任,如《
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
不履行
合同肯定是按照我国的
合同法必须要承担相应的
违约法律责任的,可是,
合同履行不能就必须要根据各种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分析了。有的时候
合同履行不能也需要承担
违约责任,而有些时候
合同不能履行的话,就需要推迟履行责任义务的时间,如果情况特殊,不排除债务人履行
合同的这种义务将就此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