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工伤认定要提交什么材料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对劳动者受伤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是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认定的。那么,一般情况下,进行工伤认定要提交什么材料呢?如果对于您的情况,被相关部门认定确实属于工伤。那工伤经认定后该受伤的劳动者享受哪些待遇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认定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工伤认定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的认定: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1996)规定,职工由于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程序: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30日。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没有可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待遇申请。职工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企业不签字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劳动行政部门接到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取证,在7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不超过30日。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住院期间工资问题:职工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损害的,并不一定就会构成工伤,此时需要作出严格的认定才行。而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也是要提供一定材料的,至于工伤认定要提供什么材料,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讲解。日后劳动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就要看是否会被认定为工伤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修改吗
      现代社会经济逐渐发达,社会的发展越来越迅速,在这样的北京情况下队交通的要求就会越来越高,因此交通事故也就频发。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您首先想到的就是联系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修改吗?下面来介绍一下相关内容。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


·最新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的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经济发展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142500元/亩;旱地/园地:71250元/亩;林地:3562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7812.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河川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78000元/亩;旱地/园地:39000元/亩......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会改判吗?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管理部门会第一时间到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调查,以调查后的结果来做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交通管理部门对责任进行划分之后,会向当事人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会改判吗?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一、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会改判吗?当事人对道路......


·机动车在行驶的过程中,后车需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跟车距离,这样
      机动车在行驶的过程中,后车需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跟车距离,这样一旦有意外情况,后车才能有时间采取措施,并且碰撞。但是实践中发生的追尾事故也是比较多的,此时该如何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呢,具体有哪些情形?我们为您解答。一、交通事故追尾责任认定的情形有哪些1、在前车正常驾驶情况下,后车因为车速过快、精神不集中......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怎么处罚一、交通肇事逃逸自首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和具体情节进行处理。对于交通肇事逃逸后又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行为的,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免予吊销驾......


·儿童车祸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儿童车祸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一、一级伤残标准(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植物状态;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二)、头面部......


·员工离职“N+1”的是什么意思
      司法实践中,“N”指经济补偿金,符合某些特定的解除情形之下,单位需要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龄,工作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则是指法定的代通知金,只有在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40条在员工无过错的三种情形下提出解除的才需要支付,这里指的是......


·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律师费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二手房逐渐走入您的视线,二手房对于大众来说是不错的选择,一套好的二手房不仅能使购房者感到舒心,也具有较稳定的升值空间。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买房的钱几乎为大半生的积蓄,现在买房子犹如打仗,一个不注意就可能吃亏,必不可少的就需要......


·专利权人变更文件有哪些
      专利权人变更文件有哪些专利权人变更是知识产权活动过程中的一种重要行为。在专利权人变更过程中,由于所需材料专业性强,办理程序复杂,给很多当事人造成困难。下面,我们就专利权人变更文件有哪些这个问题向您做一个简单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著录......



·保定李庆律师辩护非法拘禁案判处缓刑
      保定李庆律师接受被告人田某某家属的委托,为田某某非法拘禁案进行辩护,田某某出于哥们义气,帮助他人非法拘禁,经阅卷、、开庭积极辩护,在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谅解的情况下,被告人田某某被判处缓刑。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


·扬州市区县看守所电话、地址汇总
      扬州市下辖3个市辖区,1个县,2个代管县级市。邗江区、广陵区犯罪嫌疑人关押在扬州市看守所,江都区犯罪嫌疑人关押在扬州市江都区看守所,其他三个县市分别关押在宝应县看守所、高邮市看守所、仪征市看守所。★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



·南京律师专业咨询网
    南京律师专业解答婚姻家庭、房产建筑、公司、专利商标、刑事辩护、劳动合同及交通事故领域的法律业务。担任公司及个人常年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法律咨询、诉讼与非诉案件代理服务。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法规、法律知识查询。有法律难......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地址:栖霞区尧化门街141号,是南京市...栖霞分局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公交:乘坐71路76路107路108路122路139路140路145路823路南栖线南上线在尧化新村下,步行约550米即到达。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



·标准的酒水购销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标准的酒水购销合同模板是怎样的?酒水购销合同模板甲方:乙方:为保证甲方卖场的正常运营,促进乙方所经营系列酒水的销售,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下列产品的供货商,经双方协商就供求关系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所需下列产品的供货商:酒类......


·与现役军人离婚去哪个法院?
      虽然法律对现役军人的婚姻作出了较多的保护,但这也不代表就不能与现役军人离婚。如果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行为的话,那么配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那么与现役军人离婚去哪个法院?我们为您解答。一、与现役军人离婚去哪个法院1、非军人对非文......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什么时候终止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什么时候终止一、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什么时候终止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表明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期限的,不是永远的。子女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绝对......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工伤认定要提交什么材料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房子拍卖后还剩的余款法院什么时候给
·离婚房产怎么分
·询问某部门是否具有某法定职责以及举报电话,是否属于政府信息?
·我请木瓦工修屋面,安全责任谁负,怎样落实。
·我买一辆车没有给我营运证
·房屋过户,双方可以签订协议并到公证部门公证
·肖像问题?,您好,您好,我想咨询,未经本人同意,电视台可否
·被男友骗钱该怎么办?而且他还结婚
·请问一下我在轿车后牌下面安装一个长条到车补助灯交警管吗
·请问住长期房东西被偷了.房东要不要负责赔偿?
·理发店绣眉未修好,我要求赔赏洗眉san
·你好!我想去你们监狱探视个人的,好久没见了,什么时间能去


推荐律师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你好。房子拍卖后还剩的余款法院什么时候给
·离婚房产怎么分
·询问某部门是否具有某法定职责以及举报电话,是否属于政府信息?
·我请木瓦工修屋面,安全责任谁负,怎样落实。
·我买一辆车没有给我营运证
·房屋过户,双方可以签订协议并到公证部门公证
·肖像问题?,您好,您好,我想咨询,未经本人同意,电视台可否
·被男友骗钱该怎么办?而且他还结婚
·请问一下我在轿车后牌下面安装一个长条到车补助灯交警管吗
·请问住长期房东西被偷了.房东要不要负责赔偿?
·理发店绣眉未修好,我要求赔赏洗眉san
·你好!我想去你们监狱探视个人的,好久没见了,什么时间能去

热门城市

·江西律师
·
东莞律师
·
秦皇岛律师
·
普洱律师
·
玉溪律师
·
玉林律师
·
梅州律师
·
新星律师
·
甘肃律师
·
香港律师
·
哈尔滨律师
·
武威律师
·
包头律师
·
泰州律师
·
甘南律师
·
滨州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